人權, 勞工, 教育

建教生不應該是「賤價生」

ST建教制度的本意由學校提供基礎課程,企業提供紮實的技術訓練環境,彼此相輔相成,使學生得到良好的教育學習與技術訓練,再成為企業所需之技術人力。但建教生促進聯盟指出,許多建教生反應在企業內所接觸的工作內容,不僅與學校所學無關,甚至操作內容千篇一律,毫無學習效益。部分學校為配合企業趕工要求,還讓學生在輪調時間結束理當返回學校後,卻繼續留在工廠工作,但企業遇到金融風暴訂單減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無預警地要求學校將建教生帶回,不僅造成建教生教育權益受損,更反應出企業將建教生視為趕訂單用的廉價生產工具,而非人才培育的剝削心態。

建教生為經濟弱勢者,反被企業視為最佳的剝削對象,不僅強迫建教生配合加班,還對加班費予以苛扣,學生投訴無門只能忍氣吞聲任憑宰割。以洋華光電事件為例,建教生被迫在正常八小時的工作外,每日必須配合加班,甚至週六、日無休,每月卻只領到2萬多元微薄的生活津貼。事情曝光,教育部才驚覺事態嚴重,由部長帶頭喊出「為建教生追討加班費」,再再凸顯教育部無力監督企業及學校,是造成建教生在職場飽受剝削的主因。

堅持反對放寬1/4門檻
好用又廉價的勞動力使得企業食髓知味,自去年開始,許多企業及學校紛紛向教育部施壓,要求放寬勞基法第68條中技術生人數不得超過勞工人數1/4的上限門檻,所持理由為1/4門檻限制建教生接觸更多行職種的學習機會。無力監督企業及學校的教育部,順勢利用制訂「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的機會,研議將門檻放寬至1/3。

對此,建教生促進聯盟表示絕對反對到底!其進一步指出,放寬限制門檻不僅無助於建教生訓練品質的提昇,反倒為不肖企業合法引進建教生取代原有勞動人力,大開方便之門,首當其衝者,將是現行從事較低階技術或服務的弱勢勞動者,陷入「弱弱相殘」的惡性循環,得利者唯有企業及學校。因此,在建教合作制度未能完善建立起對學校及企業的監督,確保建教生受教權益無損之前,聯盟堅決反對放寬1/4門檻。
文章來源: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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