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透過問卷調查,列出10大惡質銀行,其中,台新銀行是10大惡質銀行之首!
受害人之一唐先生指出,他的債權甚至被銀行賣給資產管理公司,導致前制協商受阻,一個月的薪水六萬快扣掉必須清償的債務以及房租,每個月僅剩下四千多塊要養一家大小。
林永頌律師表示,這些受害者都是很有誠意面對銀行償還卡債債務,卻受到銀行的坑殺,有心還債卻永遠還不完。以債務分期來說,最高上限只能分到180期,即便如此仍然對於某些弱勢受害者造成相當大的負擔;另一方面,林律師也指出,由於資產管理公司不在金管會的管轄範圍內,導致其追債的手段越來越不合理。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表示,接下來他們會陸續透過抗議行動,表達他們的訴求。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