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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口販賣研究報告:每6個外傭有1個被強迫勞動

本文由「公庫」合作夥伴惟工新聞提供

香港政府一直以「沒有證據」來否認香港存在人口販賣的情況,Justice Centre Hong Kong(下稱Justice Centre)針對外傭被強迫勞動的情況進行調查,發現超過6成的受訪外傭被嚴重剝削,只有5.4%沒有任何遭受剝削的跡象。根據調查結果,Justice Centre推斷每6個外傭有1個被強迫勞動,而成因主要在於政府對中介監管不力,與及充滿歧視的限制條例。

香港存在人口販賣 缺少罰則致犯罪成本低

Justice Centre是一個於2014年成立的非牟利人權組織,致力保護被迫離開家園來港的民眾。其前身是Hong Kong Refugee Advice Centre(HKRAC),在7年的工作裡,協助超過了2000名難民。是次調查以街頭訪問形式,訪問了來自8個國家的1,000名外傭。

香港政府只把「以賣淫為目的」的出入境行為當為人口販賣,但沒有將強迫勞動等納入人口同販賣的行為。出席發言的印尼家務工兼國際移工聯盟的主席Eni Lestari指,由於政府亦沒有針對強迫勞動的法例和罰則,即使犯下強迫勞動罪行,懲罰也是不合理地低,比如是Erwiana的僱主羅允彤,就只被控向人身傷害一類的罪行。

報告對人口販賣的定義是「以剝削為目的,以欺騙或強逼為手段的人口招聘或轉讓」,強迫勞動是剝削的其中一個表現,其定義為「所有工作或服務,都是在其他人懲罰、威脅之下做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餘地」。

強迫勞動主因:歧視政策、中介缺乏監管 

調查以「不自由的招聘」、「工作和生命都受到脅迫」、「難以離開工作場所」總結外傭被強迫勞動的三大表現。

來自印尼的外傭受強迫勞動的機會,比起其他國家的外傭高出70.5%。印尼的外傭大部份來自農村,對於海外工作的資訊沒有充足的掌握,所以中介可以輕易的瞞騙工作的性質。而且,中介還會以傷害家人作威脅,逼使外傭在招聘時就順從其要求,外傭因而失去選擇工作的自由。

由於強制同住的政策,外傭基本上「24小時on call」。為了製造良好的氣氛,不可以輕易拒絕僱主的要求。即使在假日,僱主仍會以「點解廚房咁污糟咖?」「點解地下有頭髮嘅?」「你可唔可以幫我做呢樣野?」來明示暗示外傭要工作。調查發現,受訪者每日平均工作11.9小時以上,以每周工作6日計算,亦即平均每週工作多於70小時。每周工作6日亦只是最好的情況,調查結果指出,雖然法例規定外傭須享有超過24小時休息時間,但3分1受訪者的僱主不容許他們有一整天的假期。

此外,外傭往往沒有足夠的私人空間,要接受「有辱人格的生活條件」。在焦點討論小組上,印尼的移民家務工Rose表示:「中介當然說盡好話,但大部份的人都在說謊。合約上寫著『你會有自己的房間』,事實卻是要睡在廚房或大廳。我也曾經在大廳睡了4年。」強制同住賦予僱主極大的操控權力,外傭被困鎖在工作場所,被沒收身份證明文件及旅遊證件,也經常受到語言及行為上的性侵害。外傭的工作和生命都受到脅迫。

即使受到壓迫,外傭也難以離開工作場所。首先在招聘時,外傭便須付上一筆巨額的中介費,他們往往沒有足夠儲蓄可以應付,因而被逼付上巨額債務,近8成受訪者表示要借錢來支付中介費,而債務的金額佔其全年收入的3成。一旦離職,外傭就要再付一筆中介費。報告指出,相比起背負較低債務的外傭,背負巨額債務的外傭遭受強迫勞動的機會高出6倍。

團體:現有條例阻礙外傭爭取公義

報告的主筆 victoria wisniewski otero認為應該增加對無良中介的罰則:「研究顯示,因招聘而衍生的巨額債務是其中一個最能預測外傭是否受強迫勞動的指標。無良的中介公司及職業介紹所、經紀和放債人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針對這些中介的超收費用的條例不足,罰則亦太輕。這為外傭的人權帶來不利影響。」

Justice Centre的總監Piya Muqit批評:「現有條例令傭工更易遭到剝削,並為尋求協助和公義的受害者帶來種種障礙。」Eni Lestari亦指出,有很多受害的外傭,就是因為缺乏法例和資源上的支援,包括在追討權益期間不能工作,生計成問題,導致不能留在香港爭取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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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內容:
http://www.justicecentre.org.hk/comingcl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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