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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我們真的需要友善APP嗎?

圖 / 小草

文 / 周怡君 ( 東吳大學社會學系專任副教授 )

聯合國於2006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臺灣也在2014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希望能具體落實公約中去除環境中各種硬體障礙與歧視態度、建構無障礙環境的目標。而臺灣多個縣市政府近來瀰漫一片「友善APP」風潮,並自認是有益無障礙環境建構的德政。除友善餐廳APP外,北市政府社會局更是加碼進行友善飯店APP委託案。友善APP真的對建構無障礙環境有益嗎?作者比對台北市社會局先前委託建置的「友善餐廳APP」,和台北市建管處104年度的「餐廳類組無障礙設施清查結果清冊」,發現相當值得關注的結果:

一、北市建管處目前列管690家,在104年度開始對259家進行無障礙設施檢查,檢查結果僅有一家餐廳無障礙設施檢查是及格的。但這家建管處104年度唯一無障礙設施檢查合格的餐廳,卻不在社會局委託設置的友善餐廳APP上,這合理嗎?

二、建管處通常僅針對有合法商業登記、且樓地板面積達300平方公尺以上的餐飲類場所且為「公共建築物」範疇者,進行無障礙設施檢查。友善APP上僅有22家餐廳出現在建管處清冊上,亦即友善餐廳APP上多數餐廳都不在建管處清冊上。可能是建管處104年度僅檢查了列管690家中的259家餐廳,其他尚未檢查到的餐廳或許也可能在友善餐廳APP上。但也可能是友善餐廳APP上的根本沒有進行商業登記(因此建管處也無法進行檢查)、或已進行商業登記但樓地板面積未達300平方公尺(建管處不需進行無障礙設施檢查)。這無論如何都告訴我們,政府補助製作的友善APP上的餐廳,卻可能沒有合法商業登記,這應該嗎?

三、作者比對台北市建管處104年度「餐廳類組無障礙設施清查結果清冊」與友善餐廳APP吻合的22家餐廳資料發現,這22家餐廳在建管處無障礙檢查的結果皆為不及格,但數家餐廳在友善APP上得分卻高達4.3甚至4.4(滿分為5);甚至有數家餐廳在建管處「廁所盥洗室」項目是不及格,但在友善餐廳APP的「無障礙廁所」項目評比結果卻是「○」而不是「╳」。政府補助製作的友善APP該推薦障礙者去這些建管處無障礙設施檢查不合格的餐廳,這樣對嗎?

四、台北市建管處的無障礙設施檢查項目包括設置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避難層出入口、室內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廁所盥洗室等無障礙設施。而友善餐廳APP的友善餐廳認定標準項目卻是廣泛的輪椅嬰兒車、孕婦柺杖族、眼睛不方便、聽力需協助、無障礙廁所、障礙好停車、免費WIFI、友善充電座。其中的免費WIFI和障礙者用餐無障礙環境根本一點關係也沒有。

五、再以建管處所執行的廁所盥洗室無障礙設施標準和友善餐廳APP的無障礙廁所來比較,建管處標準是依據內政部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從廁所盥洗室的設置位置、地面、高差等都須合乎法規;而友善餐廳APP的無障礙廁所訪查標準則是「餐廳或店家設有無障礙廁所,設備符合標準且合用。或是附近50公尺內有公共無障礙廁所,設備符合標準且合用」。但卻發生建管處檢查廁所盥洗室無障礙設施不及格的餐廳,在友善餐廳APP上的無障礙廁所認定卻是合格。請問障礙者到底該相信建管處的無障礙設施檢查結果、還是社會局的友善餐廳APP?

「友善」在身心障礙人權推動過程真是令人無奈的字眼。這個社會沒有友善的人和態度,真的不夠文明;但真正保障人權的社會,只有友善的態度是不夠的,障礙者需要的是制度上透過立法、且能由行政機關徹底執行與檢驗真正的無障礙。一個動輒近百萬元的政府友善APP委託案,卻無法通過政府另一局處的無障礙設施檢查,告訴我們友善只是半弔子的無障礙。團體拿政府經費訓練障礙者做無障礙設施教育訓練,以進行友善餐廳評比。但評比出來的友善餐廳,卻不一定是合法的無障礙設施,表示這些教育訓練並沒有發揮告知合法無障礙設施資訊的功能。一個私人花錢製作的APP,隨便要用什麼標準,沒人管得著:但是政府補助製作的APP,卻如此不堪檢驗,現在還要繼續進行友善飯店APP的委託,完全不合理。

再者,製作友善APP的民間團體使用政府資源去蒐集APP上的資訊後,無論是這套APP程式還是APP上餐廳資料的所有權,是否屬於政府仍有待討論。而往後政府想更新資料,可能必須再花錢。而這家全國唯一、專在各縣市政府做友善APP的民間團體,常以社企之名在外行銷,卻以同一批人成立協會、用非營利組織名義參與政府友善APP招標,根本是使用協會名義拿政府經費,替其社企APP做免費資料蒐集和公關宣傳。弔詭的是,許多縣市政府正是因該團體有社企背景,才委託其製作友善APP。政府最近一遇到身心障礙政策就喜歡談社企,因為政府相信社企業能更有創意、更有效率、更能減輕政府在障礙政策上的財政負擔。但是,友善APP委託案除了圖利那些沒有合法商業登記的半弔子無障礙餐廳和社企宣傳之外,這樣的社企哪裡減輕了政府負擔?哪理協助到了合法無障礙環境建構?政府喜歡追逐虛幻社企潮流和科技,卻不好好做功課的結果,就是讓不具身心障礙專業、但頂著友善帽子的團體可以假公濟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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