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政大野火陣線
今日,四月七日,是民主先輩鄭南榕先生為言論自由犧牲的日子,
教育部此聲明在學生社團看來,無非是用「校園安全」及「
-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450號揭示,國家保障「大學自治」的精神,
是為使學術自由能夠充分體現,不受外力干涉。 然今日面對教官退場議題,教育部竟用「大學自治」作為塘塞理由, 忽略問題核心實為政府當年強行設置軍訓教官,而民主轉型的國家, 政府應當肩負「轉型正義」的責任,絕非將爭議授權各校決議, 忽視教官對校園自由的威權管制事實,完全無視大法官釋憲, 一手掌握教育經費,卻又無限上綱「大學自治」,玩弄兩面手法, 令人難以苟同! - 校園學務體系,校方可作專業分工,
將原先隸屬於教官的業務轉移給相關專業人員, 這些業務本就不需由軍職人員負責,而國防教育的部分, 軍職人員也應以教職身分入校進行授課,毫無長期駐校之必要。 教育部長吳思華在接受立法委員黃國書質詢時也表示, 教官任意撕毀學生海報「不夠恰當」,直接打臉教育部聲明第二點「 教官不可能進行言論管制」的相關說明, 為何教育部還要睜眼說瞎話? - 我們不得不讚許教育部第三點聲明,認清教官諸多職責,
但很明顯的,這些職責並非軍人本務,正視校安問題的根本, 莫使軍人荒怠原先從軍使命,軍人當屬國防部管轄, 教育場域則歸教育部,相關工作應由專業人員替代即可, 如我們強調的第二點,校安工作可由相關專業人員分責分工, 不該統一由軍職人員擔任,且聘請一位教官的相關花費, 即能聘請好幾位校安專業人員,教育經費皆為納稅人血汗錢, 教育部應當妥善運用,不該愧對國人對教育轉型的期盼。 - 教育部轉移焦點,忽視2013年〈高級中等教育法〉
附帶決議的核心精神──「八年內退場,遇缺不補」, 校園安全並非主要重點,而在於教官退場, 後續專業人員接手的過程,教官退出校園勢在必行, 籲請教育部切莫模糊焦點,且教育部既已宣稱「八年退場」, 但馬政府近三年毫無任何推動期程,亦使在校教官無所適從, 實在罔顧保家衛國的軍人權益。 - 時間再往前推,私校教官的退場機制,也於2007年頒布〈
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力實施計畫 〉,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完成教官退場,但馬政府上任旋即刪減預算, 試問:前後矛盾的施政內容,造就原地踏步的教育環境, 台灣還多少年可以等待?
我們都是受害者,無論是在校園場域的學生、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