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勞動部應增設中南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 2016-04-08 文 / 台灣工會大聯盟 台灣工會大聯盟陳請中南部立法委員全力推動,勞動部應立即於行政院所屬中部、南部、東部辦公室分別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聘任當地學者專家、工會幹部擔任裁決委員,矯正中北輕南思維。 台灣工會大聯盟基於「改變從高雄開始」的行動決心,凸顯南北長期資源分配不均,翻轉台北政策思維,鼓動南方分配正義思潮,將「疼惜勞工,尊嚴工作」口號,轉化有溫度的制度。台灣工會大聯盟召集人張緒中理事長呼籲立法委員諸公,審查勞動部預算提案:「要求勞動部應立即於中部、南部、東部分別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聘任當地學者專家、工會幹部擔任裁決委員。」。 台灣工會大聯盟表示:查100年5月1日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實施,由勞動部成立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凡資方違反工會法第35條,及團體協約第6條之不當勞動行為,勞方得向該委員會提起裁決。然,「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只設於台北市勞動部內,因此,全台工會或勞工朋友遭受資方不當勞動行為打壓,包括非法解僱工會幹部,都需要多次北上參加裁決會議,無論經濟、時間成本,都是二次傷害。張緒中召集人強烈不滿地表示:都什麼時代了,該項制度形同還要勞工進京擊鼓鳴冤,行政機關竟然比司法機關還官僚。 張緒中理事長指出:政府為了服務選民,行政院在北、中、南、東、雲嘉南地區都增設辦公室。為何不能在行政院各地區辦公室也成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更何況,連司法機關台灣高等法院都還有台中、高雄、台南、花蓮設有分院,讓人民能就地形使救濟權利。而中南部勞工遭受資方打壓迫害已夠悲慘!為什麼還要花錢要到台北申請裁決救濟? 台灣工會大聯盟強烈呼籲:馬英九總統、蔡英文准總統、立法院113席立委「點亮一個台灣」、「人本經濟」,只有利用公共政策工具,建構平權價值的制度,人民才會有感。在行政院所屬中、南、東辦公室,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彰顯府重視廣大經濟弱勢勞工的救濟權利。 標籤: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 台灣工會大聯盟 關心更多議題 工人絕食100小時、洪申翰未接見 勞團批勞動部淪「總機部」 拒Uber Eats併購案 200名外送員公平會外鳴笛抗議 【新聞稿】臺鐵霸凌受害員工,致勞動部、交通部長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