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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觀光夜市的前景堪憂

圖 / Harry Li

文/吳孟璇Riona(DTRE德天國際地產商用物業代理暨分析師)

台灣是個美食天堂,小小的土地上、卻有南轅北轍的文化特色,而各地方的夜市往往是最能反映這些特色的地方,也一向是台灣觀光的超級賣點之一。除了各式各樣充滿在地特色的美味小吃外,從穿的到用的各種生活衣飾日常用品,也是讓人五花八門、眼花撩亂。這些超有特色與琳瑯滿目的商品,再搭配平易近人的價格,在這不景氣的年代,更特別讓人流連忘返,也讓許多國際觀光客嘖嘖稱奇,更羨慕台灣人到了午夜仍有超多的飲食購物選擇,也滿足許多人的創業夢。這些極具親和力的夜市,每年也都吸引全世界數千萬人造訪台灣,年產值更超越百貨零售業,可稱是台灣的超級搖錢樹。

但是,不是每個夜市都擁有合法執照,夜市缺乏管理、違反土地管理相關規定的情況屢見不鮮,甚至有些還涉嫌竊佔公有土地。多年來,許多地區的夜市定義與管理皆沒有具體法令可供依循,以致滋生不少問題。雖然早在民國88年頒布的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第10條規定:「都市重要地區(段)、觀光地區、市場周圍,重要交通道路等處所及飲食攤販,不得發給流動攤販許可證。」依然有許多夜市並沒有獲得許可證即行開業。近年來,師大夜市、樂華夜市、興南夜市都傳出住戶抗議接連面臨熄燈困境。

這樣的非法夜市,雖然為一樓屋主帶來許多收益、帶動商圈繁榮與周遭房市行情,惟對於居住在夜市樓上的住戶來說,每到下午時起直至凌晨夜間,都要忍受油煙、吵雜、交通混亂、街道髒亂與人口流動複雜等種種缺點,影響生活品質與居住安全的問題,卻沒有獲得任何的補償與收益。

此外,這些沒有執照的夜市要是發生衛生食安等問題,民眾恐怕求償無門,萬一出事,影響的不只是消費者權益、更可能讓台灣的國際觀感下降、影響整個觀光產業! 因此目前許多縣市政府接紛紛開始頒布相關自治條例或攤販管理辦法,試圖輔導這些非法夜市合法化。

地方政府有意加強整治是必行之路,唯獨對於居住在夜市樓上的住戶所承受之外部成本該如何進行補償,更是政府應該要思量的一大重點。雖然商圈的發展能帶動一個地方的繁榮,但是相應而生的社會成本卻也是必須解決的重大難題,建議政府應該要盡快商議出相關配套、推廣觀光文化特色的同時,也要積極維護民眾的居住權益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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