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社工近貧幫赤貧 社工薪資不回捐、五一上街爭勞權

文 /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臺北市、新北市與桃園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聯合在今日(29)於立法委員陳曼麗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強烈抨擊長年存在於社工職場,薪資被雇主要求回捐或其他違反勞基法「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等情事,號召全臺社工人員五一上街頭!

桃園市社工工會理事陳新皓表示,「社會重大事件層出不窮,深切感受到政府官員以及普羅大眾對於社工充分發揮功能的期待;如果大家認同社工是一項重要的職務,於各級政策規劃缺乏勞動視野的地方主管機關與衛服部應該被強力譴責!」

記者會上,工會代表指出政府不論委外契約或方案補助,明定人事費用不包含勞健保要求民間自籌十分普遍,臺北市社工工會理事長沈曜逸表示「政府是向民間購買服務,社工的薪資『被回捐』去支付雇主應負擔人事成本,實際獲得薪資約莫僅90%;2014年高雄某協會發生過類似情事,2015年台南某單位還是強迫社工回捐,不回捐的社工就以『不適任』為由開除」。

業界社工薪資「被回捐」與「未全額給付」的案例樣貌多元,機構以內部人事規定迴避給付契約規範之薪資與津貼加給也十分常見,新北市社工工會副理事長陳欣涵表示,「政府規範的各項津貼加給,究竟有沒有直接嘉惠到基層社工?這些津貼加給到哪裡去了?」

與會的台灣勞工陣線代表、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出席聲援社工工會代表,並表示:「薪資回捐事實違法並違反善良風俗,即使機構與工作者簽訂同意書亦為無效。呼籲衛福部及勞動部組成跨部會小組,替第一線社會工作從業人員重建完善社會福利補助與勞動權益」。最後立法委員陳曼麗回應:「社工作為社會福利輸送關鍵人物,是專業的助人工作者,並不是組織補充財源的工具,呼籲各界重視社工人員的勞動處境。」

最後臺北、新北、桃園社工工會代表提出三大呼籲並宣示將加入「2016五一行動聯盟」號召的勞工大遊行,「社工是勞工,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讓政府聽見社工的聲音!」

臺北、新北與桃園社工工會共同提出三大訴求:

一、零回捐!社工薪資應全額給付,衛福部和勞動部應跨部會成立專案小組,以各種行政措施,包含宣導、勞動檢查和將合理的勞動條件列入公開採購標準與方案評鑑,2017年達成「零回捐」!

二、不轉嫁!委外契約和補助案,人事相關費用不應由民間自籌,政府應充分支付人事相關費用,包含勞健保與勞退提撥,機構也不得以扣除社工薪資做為自籌手段!

三、要協商!衛福部應定期邀約社福界資方與勞方代表,三方協商社工勞動條件並進行檢討!

標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