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地球公民基金會
東海岸最大開發案「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將於05/06本週五,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觀光局國旅組」應出席面對開發審查
去年的7/29環保署曾明確指示,依環評法,本案需請該渡假村真正的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出面協調。然而,觀光局的業務單位(國民旅遊組),辦公位置遠在台中,上回(7/29)的會議根本就沒出席,遑論協調棕櫚案的糾紛,幾乎保持沈默!目前環保署、原民會、內政部營建署,都已開始承受各方壓力,真正的主管機關–觀光局,卻百般推託拒絕出席。
請您替不能發言的東海岸,寄出兩封信。(歡迎修改下列範例,或直接使用。)
——第一封:給觀光局總局——
觀光局局長信箱 http://bit.ly/26PVfeF
致謝局長謂君
標題:【請觀光局負起責任!不要成為東海岸殺手】
內文:
謝局長您好
由觀光局擔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台東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
但是,觀光局卻龜縮遲遲未出面處理,讓其他單位去頭痛,這樣非常
您曾在受訪時提及『「部落觀光要的不是大巴一車車的觀光客,
goo.gl/0lHBZs )因此您一定能理解,
棕櫚濱海及其他東海岸的觀光開發案,同時位於保護區中和阿美族傳
我們強烈呼籲本案觀光局應派代表出席5/6環評大會,
關心東海岸的台灣人敬上
——打電話:觀光局國民旅遊組——
組長:陳貴華(沒有email)
電話:(04)2331-2688 ext.201
參考發言:您好,我是關心東海岸的一般民眾,本週五5/6有一個
——第二封:給環保署——
環保署長魏國彥信箱 [email protected]
標題:【請觀光局負責!支持環保署將本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內文:
魏署長您好!環保署在去年(104/7/29),
由於本案涉及原基法、海岸法和海岸保護區的複雜爭議,我們正持續
2008年,蘇花高速公路的環境差異分析,也在小組通過,
請署長三思,本案是否也能比照辦理,退回本案讓交通部觀光局重新
關心東海岸的台灣人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