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管中祥
東華大學學生郭家瑋日前到花蓮縣議會直播開議,卻被警方架出議場。根據郭家瑋的描述,第一天社員到議場紀錄便受到阻擾,甚至被議長約談,第二天議會通過旁聽席不能直播的規定,而在第三天,他入座旁聽席後,議會工作人員便趨前表示要坐在他旁邊,不斷質問「你有沒有在直播?」沒多久,郭生就被架離議場。
這是繼4月7日,「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桃長潘忠政等人在桃園市議會旁聽、錄影,遭警察架離後,另一次地方議會驅趕旁聽民眾事件。更早之前,中正大學學生到嘉義市議會旁聽,側錄議會質詢,也被攔阻。
地方議會禁止民眾在議場內錄音、錄影,其實是於「法」有據、依「法」行政。
依據各地方議會的「議場錄音錄影管理辦法」規定,議會開議時「除本會議員及法令另有規定外,非經議長許可,任何人不得在議場內自行錄音、錄影。」雖然,目前大部分的地方議會都已開放民眾錄音、錄影,但包括台北市在內,仍有新北市、新竹縣、台中市、嘉義縣、雲林縣、花蓮縣、澎湖縣、金門縣地方議會都還有類似的規定。但這個「法」、這項「規定」在民主社會真的合宜?
立法院不只可以錄音、錄影,也開放直播,甚至架設VOD系統,民眾能隨時了解議場情形,相較於立院,地方議會為何仍然保守封閉?
當日要求郭家瑋離開議場的議會人員不斷質問:「『電視(按:迴蘭電視台)』就有播,為什麼還要錄音、錄影?」議長賴進坤事後也擔憂,一但開放,民眾會剪接畫面斷章取義。
雖然花蓮縣議會、嘉義市議會沒有開放民眾錄音、錄影,但仍和地方有線電視合作直播會議狀況。不過,會議結束或休息時間,電視訊號也會中斷,另一方面,地方議會也沒有像立法院一樣的VOD隨選系統,亦未將會議內容存放雲端提供蒐尋,並不利市民事後查看與長期觀察。再加上,這些由議會統一提供的訊號,是否會像賴議長擔心的「斷章取義」,也同樣讓人擔心。
民主教育一直是台灣基礎教育的重要內容,不僅公民課本會告訴學生什麼是民主,各級學校也會舉小市長及自治幹部的選舉,但公民教育不應該只在課本或校園,而是要落實在日常生活。就如同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在桃園市議會抗議時說的:「我們跟孩子說民主、透明、公開,但是陽光卻照不進議會,連旁聽都有重重限制、安靜地舉標語也要把標語搶走,這是反教育、回到威權時代。」東華大學學生願意到議會旁聽,透過直播,將會議內容攤在陽光底下是重要的民主實踐,縣議會應該要感到高興,並且多加鼓勵,怎麼會反倒命令警察將學生驅離?
民主政治是監督政治,也是透明政治,目前的選舉制度與文化,未必能選出真正的反對黨,再加上朝野議員若是利益與共,沆瀣一氣、一丘之貉,又如何能夠監督?地方議員是執行公務,不是在作害羞的事務,從事公共事務的人就要受到人民監督,而非把自己藏在黑箱裡。開放、透明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如果民代執行公務的當下都不願意被錄音、錄影,很難不讓人懷疑,在議場之外,還藏著多少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