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parkle-motion
文/孔德廉
「由於鄭捷案影響社會層面甚廣,社會大眾也紛紛要求法務部應依法執行死刑,以彰顯社會公義。我們理解,人權保障固為普世價值,惟刑事政策必須兼顧被害人人權及社會正義,發揮刑罰抗衡犯罪的功能,以維護社會秩序安定,保障絕大多數善良百姓的安全與福祉。」
就在鄭捷案即將屆滿兩年的路途中,於事件中喪子的母親,正一字一句吐露這些時日來心態的轉變,分享療傷經驗的當下,除了成為其餘傷痛的依靠,更藉著擁抱與傾聽,帶領大家走出陰鬱的仇恨情緒中,只不過三記槍響,就輕易領她走回了那個支離破碎的現場。
「死刑定讞,那個名詞距離執行槍決還有多遠,我永遠不知道。」鄭捷死期遙遙未定,令這位悲痛的母親,甚至無法直呼這個劊子手的名諱,以「兇嫌」為代名詞稱呼他,更希望鄭捷只是判決書裡的一個名字,讓這些事情永遠距離她剛成家的兒子那麼遙不可及;然而,夜半裡倏忽即逝的槍響,卻突然圓了她的夢,她大聲讚揚執法單位速審速決的舉動,是師出有名的「社會正義」。
碰、碰、碰!三聲槍響,對於法律的末端執行者來說,痛快不已,「不用等到廢死聯盟出面五四三,一二三就讓他清潔溜溜」,是最簡便的「正義」,不用考慮教化可能、不用擔心精神鑑定結果,我們納稅不是為了眷養廢物人渣,子彈打出的,就是正義,是「最鋒利而堅定的正義」。
在亂刀揮舞中,他失去了一路陪伴他成長的姊夫,然而在兩年不到的時間內,筆直而迅速的子彈,也轉眼解決了這個奪去姊夫性命的罪犯;身為最應該感到滿足的被害人家屬,他卻認為這種「短期需求」的解決,無疑是自慰式的正義,刺激了所有人對於公理的短暫高潮,政府也迅速了結了重大的治安汙點,但這樣的做法無疑凸顯國家殺人的權力可以無限擴張,更代表政府的法治精神與阿Q式的正義補償相去不遠,「鄭捷的血液只是單純為了政治而流。」
如果每個人的正義都像上述一般具有多元面向,那麼法務部所指認的「社會公義」、洋洋灑灑點出「社會大眾」的共識、和必須被捍衛的「被害人人權」,其衡量的基準到底在哪裡?以正義為名的槍響,到底又「補償」了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