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 Michael Galkovsky
文/法操司想傳媒
巴黎去年11月恐怖攻擊案嫌犯阿布岱斯蘭(Salah Abdeslam)3月18日在布魯塞爾被捕,
檢察官違反司法保密原則,律師要告他,這是怎麼回事?
司法保密原則類似我國《刑事訴訟法》
雖然法律明文規定偵查不公開,
具體而言,到底有哪些可以公開、哪些不能公開,
行政院、司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5項規定,
但,檢警調機關似乎一直無視這些規範,往往藉由「證據展示」、「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
下列事項於案件偵查中,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公開或揭露之:
一、被告、少年或犯罪嫌疑人之供述及是否自首或自白。
二、有關逮捕、羈押、搜索、扣押、勘驗、現場模擬、鑑定、
三、實施偵查之具體內容及所得心證。
四、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
五、被害人被挾持中尚未脫險,安全堪虞者。
六、偵查中之卷宗、筆錄、錄音帶、錄影帶、照片、
七、犯罪情節攸關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屬、配偶之隱私與名譽。
八、有關被害人之隱私、名譽或性侵害案件被害人之照片、
九、有關少年之照片、姓名、居住處所、就讀學校、家長、
十、檢舉人或證人之姓名、身分資料、居住處所、
十一、蒐證之錄影、錄音。
十二、其他足以影響偵查不公開之事項。
案件在偵查中,不得帶同媒體辦案,或任被告、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9條
案件在偵查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一、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或重大經濟、民生犯罪案件,
二、越獄脫逃之人犯或通緝犯,經緝獲歸案。
三、影響社會大眾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安全,
四、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之案件,依據查證,
五、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之案件,因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逃亡、
六、對於媒體報導與偵查案件事實不符之澄清。
七、對於現時難以取得或調查之證據,為被告、
此外,《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10條雖然指出,
例如媽媽嘴命案,檢警利用媒體指稱本案猶如謀財害命的「
如果法國檢察官對媒體揭露了阿布岱斯蘭的供述,
參考資料:
張升星,〈偵查洩密的雙重標準〉,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