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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縣長道歉了、縣警察局長坦承不解法令、農業局開罰了
違法砍樹移樹還要拗多久?? 馬上依法停工、砍樹局所長究責下台
文:潘翰疆 石雕公園護樹志工隊
四大訴求:停工下台、懲處開罰、退出公園還地於樹
1.馬上依法停工:停止持續72小時的違法移樹犯罪行為
2.究責下台:海山分局局長、江翠派出所所長涉違法移樹,應下台調職、靜待調查懲處失職責任
3.違法移樹縣政府農業局依法究辦:按日開罰、勒令停工,並依法就損害金額依法加倍賠償,應依樹保條例第22條開罰,且警局、包商同罪
4.軍警退出公園.還地於樹: 人民呼吸健康、自由好空氣
明確違法:周縣長、縣警察局長、農業局承認違法,唯獨海山分局不認帳?
10/4下午三四點,於議會殿堂,金介壽議員質詢周錫瑋縣長親自道歉「這件事情是非常錯誤的做法,為什麼沒有尊重我們自已的台北縣建立的保護樹木的規範」、縣警局局長林國棟鬧出大笑話,坦承「同仁不解法令」、農業局承諾將依法開罰警方6萬。
然而諷刺的是,10/4在議會質詢期間,派出所卸責包商、包商聲稱未獲指示,演出羅生門,施工計度絲毫不受影響,蠻橫硬幹,加緊移樹作業,涉嫌意圖造成更多樹木移走既定事實以瓦解民眾護樹士氣。更誇張的是海山分局還發佈新聞稿,撒下漫天大謊,聲稱「另有關本次園內樹木遷移作業,早已要求承包廠商向主管機關申請搬遷,唯承包廠商疏未申報核可目前要求廠商先行停工,俟農業局核可程序補正後,再行復工。」海山分局分局破天荒於Youtube照本宣科錄影回應,然光是一句未來要建綠建築,就令人環團搖頭嘆息砍樹蓋綠建築,實為北縣府大力宣導低碳城市大開倒車的負面示範。海山分局局長、江翠派出所所長,可能想惡意屈解法令(以為可以一面補件送審一面施工),或如中午現場協調巡佐,推說不解法令不明白不知道裝傻就可卸責,10/4下午持續施作時意圖卸責包商,而包商推說未獲停工指示。或許作賊心虛,現場毫無員警。以為就可恣意將繼大埔鏟田事件翻版,蠻橫鏟樹。
面對帶頭違法的行政機關日益違法有樣學樣,有鑑於黑箱作業、未落實資訊公開,石雕公園護樹志工隊團體與居民絲毫沒有喜悅,擔憂縣長、北縣警局長、農業局,統統管不動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今早緊急動員,要求馬上依法停工海山分局違法移樹在護樹團體抗議警告違法後推給包商,10/5日9點仍在施工、違法施工已進入第73小時!!!!即使縣長縣警局長農業局長坦承違法都沒用????? 莫非海山分局局長、江翠派出所所長鬧獨立,實際是歸水泥與斧頭管理?縣長管不動違法?
10/4警察局長說「移植計劃書」當天才會送到農業局?
台北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第十八條
因施工需要遷植、更新行道樹或其他樹木時,應擬妥施工計畫並檢附施工目的、日期、地點及方法等資料,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轉報本府核定。 鄉(鎮、市)公所應追蹤遷植後樹木存活情形,並報本府備查。
第二十二條
侵害行道樹或其他樹木致死者,應照樹木基本單價另加補植工作費賠償。 侵害行道樹或其他樹木致有妨礙其生存之虞者,除依前條處罰外,依侵害程度按前項價格一倍以下乘數賠償。 前項樹木基本單價,依本府訂定之「徵收土地農林作物補償費查估基準」計算;第二項乘數由主管機關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