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司法

「無辜的人被判有罪」   鄭性澤:沒有標準的標準不是標準!

文 / 公庫特約記者  江欣怡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5月13日發起「單車環島:快遞地方司改意見」,在全台各地舉辦司法講座,5月16日抵達第八站─嘉義,邀請民間司改會羅秉成律師及鄭性澤到台灣圖書室分享救援鄭性澤的歷程。

多次參與人權救援工作的羅秉成,剛考上律師時非常挫折,他發現身旁的同儕讀同樣的書、上同樣的課,進入社會後卻對人權的看法有極大的差異。1994年,他和一群朋友成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他說,20多年來,台灣司法雖有進步,但仍在及格邊緣,許多人談轉型正義,卻忽略了司法的轉型正義,「大家都說要往前看、不要向後看,因為這樣,被冤枉的人卻只能自認倒楣。」

救援蘇建和時,社會對此案看法兩極,也遭遇檢察官抗告,但就在蘇案看見一絲曙光時,作家張娟芬發現了鄭性澤案的可疑之處,司改會開始投入救援鄭性澤的工作。羅秉成說:「蘇案的最後一哩路,是鄭性澤的第一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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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在類似的案件中,律師與檢察官經常是對立的兩面,不過,羅秉成表示,鄭案後來的發展,檢察官與律師之間不再是「角力」而是「共力」的關係,他認為這是一次「司法的躍進」。他說,要讓司法人員在多次誤判之後承認錯誤,就像是在指正每一位經手此案件的檢察官、法官,是十分不容易的事。

救援蘇建和案與鄭性澤案的過程中,羅秉成體會到只有適時承認自己的不足,才能以退為進,甚至反而會讓自己更有機會遇到「貴人」。他說,只要喊出聲、有人聽到,就一定有辦法能夠解決困難,許多法醫與各領域的專家、學者都主動提供協助。而透過鄭性澤的案件,越來越多人開始思考「越重大的案子,司法會越謹慎」,羅秉成認為這是過去較少思考的問題。他更以木村拓哉主演的日劇「HERO」為例表示,負責辦案的檢察官是「烈日」,而手無寸鐵的人民像是「秋霜」,提醒司法人員,在司法暴力下,人民是十分脆弱的,一但無辜受冤枉,就容易家破人亡。

羅秉成也提到許多法律都有追訴期,「平反權」卻沒有時效限制,這是一個很有意義與價值的「司法防錯機制」,但卻時常被我們忽略。他說,1999年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並沒有完善的處理司法改革議題,希望2016蔡英文上任後能兌現選前政見。

坐在一旁的鄭性澤聽著羅秉成分享自己的冤案,不時露出靦腆的微笑與專注的神情。他說,他並不怨恨判他死刑的法官,也很感謝長期以來關注他案件的各方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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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發起的「鄭性澤一直玩一直玩一直玩」活動,也吸引了近十萬人關注鄭案的發展,和過去相較,有更多人支持冤案救援,鄭性澤自己也說:「很謝謝大家的關心,有大家關心都是能量。」

活動尾聲,司改會準備了「給司法的一句話」酷卡請與會者填寫,鄭性澤在上面寫下:「沒有標準的標準不是標準!」他說,這句話是改寫在獄中因為貪瀆入獄的獄友曾說:「沒有標準就是我們的標準。」他認為唯有透過一套更加明確、透明的司法制度,才可能免除更多人蒙冤,國家在實施判決與刑罰時也應該更加小心謹慎。羅秉成也強調,政府應制定一套完整且公開透明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成立有自省機制功能的「完善定罪小組」,將檢察官身兼辦案與冤案救援的矛盾制度化,才有助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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