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法操司想傳媒
頂新越南油案二審審理庭
時間:105年5月17日 14:10
地點:台中高分院第21法庭
本次為頂新越南油案的第三次審理庭。回顧本案尚處於偵查階段時,
彰化地檢署從開始偵辦到起訴結案,共計約21天,
一再討論的證據能力
今天本要傳喚證人林穎聖,但林穎聖具狀表示,
然而,辯護人則指出,林的證述是針對他案,與本案並無關連。
由於雙方意見有所出入,再加上今天林也未能前來作證,因此,
油品相關規範:行政機關前後說詞反覆
當中值得一提的,要屬衛福部於105年5月2日的函覆。
辯護人也再進一步指出《食用油脂衛生標準》的母法依據,是《
真有犯罪事實,或只是討好民意辦案?
《法操》從二審開始以來的法庭觀察,每次開庭時,總會感到,
同時,本次庭期也確認了,越南主管油脂的權責單位是「
開庭前先訴諸媒體:操弄輿論風向
而在今日開庭前,檢察官仍然再度將應在法庭上討論的資料,
因此,在一審中,證據已經指明,
甚至,今天上午讓媒體拍攝了卷宗內容,呈現於報導中。
由於今日合議庭決議重開了準備程序庭,因此接下來的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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