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操司想傳媒
新任行政院長林全,上任後第二份公文,
回首當時,檢方大動作起訴
民國103年3月17日下午,
而隔年的2月10日,檢方起訴了進入行政院的126位民眾,
民國105年5月23日一早,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表示:「
行政院撤回的侵入住居罪,本來就不應起訴
《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第1項所稱「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檢方未從法律的立法目的中去解釋法律所欲保障的利益,
行政院無法撤回的,其犯罪事實基礎也薄弱
除去行政院撤回的侵入住居罪部分,剩下的相關起訴罪狀,
《法操》多次於太陽花法庭臨庭觀察,發現案件都已經起訴了,
另外,檢方據以起訴的影片,卻都只提供了片段、並不完整。
濫用的公權力,可議的起訴初衷
就侵入住居罪的部分,如前所述,行政院並不屬於該條規定的住居。
再者,起訴的標準也有過寬之虞。《刑法》
綜觀整起事件,正如行政院長林全所強調「太陽花學運是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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