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文/法操司想傳媒
頂新越南油案二審準備程序庭
時間:105年5月31日 14:10
地點:台中高分院第21法庭
上次庭期(5月17日),合議庭當庭裁定準備程序再開,
彰化地檢署於該篇新聞稿指出,過去偵辦其他食安案件,
《法操》也認同偵辦時間長短與偵辦品質「無絕對的關連性」,
貿易商本就不需具備「食品安全條件合格生產廠商證書」
本日開庭前,檢方又再度先於媒體前,披露大幸福公司未取得「
辯護人坦言,在案發後,也才得知原來越南主管機關有「
退而言之,假設大幸福公司實真的屬於該證書規範對象,卻未申請,
原料並無分別,後續加工過程才分別「飼料用」與「食用」
而檢方當庭指出,Vinacontrol公司之檢驗報告,
另外,檢方也質疑將飼料用油充作食用油,是把「人畜等同看待」,
辯護人認為,該函覆語意不清,未明確定義何謂「飼料用」。
檢驗報告一審通過,二審卻質疑?
多次法庭觀察,《法操》認為檢察官對於辯護人提出的疑問,
而在今日新聞報導中指出,「台中高分檢近日積極與越南官方聯繫」
最後,本日開庭前,檢方又再次於開庭前向媒體披露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