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曾莉雯(國立台南女中學生)
位於彰化市辭修路上的「彰化市農業倉庫」,四月十七日時被負責打掃宿舍的民眾發現正進行拆除作業,於是透過網路號召關心文化資產的市民朋友們前往聚集,部分熱衷於文化保存的人士更以「肉身」擋下了怪手巨臂。同日傍晚,由縣府文化局、彰化市農會以及地方人士各界協調後,決議在未進行文資審查前,暫停拆除工作,所有廢棄物亦禁止外運。此事件告一段落,卻尚未落幕。
文化保存,一直都是台灣必須正視的問題。每每看到新聞報導,畫面播放的永遠都是已經半殘不堪的古物以及爭辯不休的民眾,然而這些爭論是偶然發生,又或是必然存在的呢?英國文豪狄更斯曾經說:「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壞的時代。」我認為當今台灣正處於這樣的時代。
首先,我想該定義的是「什麼是該保存的文化資產?」台灣小小一個島在400年間經歷了四個國家、三個朝代、五個政府,還沒提到更多元的原住民族,說台灣是工業革命現代化後最包容兼具、海納百川的建築史重地也不為過。但是所謂的「文化資產」真的只關乎時間的量化嗎?舉例而言,此事件的彰化農業倉庫,雖然其歷史不到百年,但其意義卻具有深遠的影響。台灣以農業為本,在農業史上,彰化農倉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創造稻米奇蹟的「蓬萊米」正是在此發跡,為台灣農業重要的記憶點。我認為這就是該保存的文化資產,因為這是棟有溫度的建築,有歷史的溫度,有農民耕種血汗的溫度。
再者,我思考「台灣的文化資產法,真的夠周全嗎?」彰化農倉的實際案例起因於有心人士鑽法律漏洞所造成的。近十年來,一些無良建商或是不在意這國家文化底蘊的一些人,可以為了土地開發等等相關的金錢利益,或只是單純的不在意,而肆無忌憚的破壞這片土地上的珍貴歷史,這種情況信手捻來隨處可見,一把蓄意縱火,燒掉了屬於台灣歷史的軌跡,也燒掉了那些歲月淘洗的珍貴文化。所以我覺得修正文資法是刻不容緩的,現今文資法中的「列冊追蹤」成了最大的文化殺手,因為此令並不受法律保障,卻同時暗示著所有權人下一步即將成為古蹟;在利益的拉扯下,所有權人即使因自行拆除而罰款三萬元,也願意選擇高效益的土地開發。我們常說「危機就是轉機」,然而對台灣真正的文化資產而言,每個危機都是消失,尚未出現新轉機。台灣的歷史是破碎且斷裂的,若能以周全的文資法連接起,實屬佳音。
最後,「文化保存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該如何弭平呢?」我想其實這兩者之間並沒有相互違背,而那些虛假的矛盾成了商人謀取暴利手段。「何謂發展?」根據英國文化研究學者威廉斯在其著作解釋,發展的核心是「改善人民素質」。概括而論,我定義的「發展」則是保留舊的、原有的優良基因,以及孕育新的、進步的生活素質,以提升社會福祉依歸,而非資本家追逐利益的藉口。矛盾並非是要從分割簡化了的選項當中,選擇唯一立場,也不必從中決定何者為首要的目標,更不需要「兼顧」、「平衡」,這些約化了內涵的選項,而是應整全地理解發展、保育、經濟和文化。所以兩者之間絕非矛盾,甚至有相輔相成之作用,舉同例而論,彰化農倉若能保留其富有獨特性的建築,並以其特殊的歷史為主軸,不但能活化在地賦予新生命,更是能正切合文化觀光風潮的捷徑。文化與生活若能碰撞出經濟發展的火花,將成為台灣重大發展的一大亮點。
「期待保存農業倉庫,再現當年的建築與文化樣貌。」〈搶救百年彰化農業倉庫聯盟〉如是說。藉由此事,我反思文化真正的意義,其實並非箝制住的思想,也非落於世俗的框架,更不該用數字去評斷,而是深入探討發展軌跡中的實質性;也重新正視經濟發展與文化保存的關係,著眼台灣在地的問題。今天拆除的其實不只是一座農業倉庫,而是記憶中生命的靈魂,以及一整個世紀以農立國的根基,彰化農會,給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