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一例一休」藏魔鬼 勞動部照砍國假? 勞團疾呼《勞基法》勿修惡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財團一抗議,我們的假日就受損!」新政府仍持續研議「砍7天國定假日」,甚至更要把《勞動基準法》修惡,除了砍假、發明「一例一休」之外,還有砍加班薪水及加強變形工時「工時銀行」。勞動部今天(6/7)早上邀集工商團體,開會討論《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方向。從南到北、來自各地的產業總工會以及勞動黨、高教、電資、中華電信、自主工聯等工會前往勞動部前抗議,表示《勞基法》「若真的為了勞工修改,資本家不可能贊成。」,並且痛批政府「騙工時、偷工資,民進黨就是強盜」。由於基層工會並未被勞動部邀請,當台北市產業總工會代表要將訴求看板送進勞動部時,與警方發生推擠。勞團高呼與蔡英文政府開戰,勢必強烈捍衛勞工權益,反對砍國假、要求刪除變形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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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訴求 全國一致放國假19天

團結工聯秘書長黃育德表示,去年修訂雙週84工時、從今年改為每週40工時,勞動部便以「公務人員與一般勞工假日全國一致」的理由,修改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刪除7天國定假日。許多勞團從去年反砍國假抗爭至今,促使立法院審議勞動部修正案,使之退回行政院。若6/21勞動部沒有作出其他回應,本修改案就形同失效,7天國假就真正復原。

但是民進黨政府上任後,5月時大動作宣布,將修《勞基法》改成週休二日,配合砍國假,此舉造成工商團體反彈,許多企業威脅出走。6/1勞動部與資方團體協商後,《勞基法》修改草案出爐,資方就接受同意?勞團發現這個草案「不簡單」,不是真正的週休二日,而是「一例假日一休息日」,更加強變形工時在「休息日」的運用,形同「假的週休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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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加班費比平日便宜 勞動部修法砍加班費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盧其宏痛批,新勞動部長郭芳煜上台,宣告國定假日7七天還給勞工,所有勞團戒慎恐懼,最後證明根本不是真心要還,實質上就是要砍假。現在提的修法「一例一休」,「休息日」是勞動部新創的概念,差別在於國假上班有雙倍工資;假日加班不論幾小時,都至少有一天工資,然而修法將「休息日」的加班費僅按時數算,只有一倍,與現行的加班費給付1.33倍與1.66倍工資,完全倒退走,為了資方解套。「平日加班要1.33或1.66倍比較貴,勞動部配套措施做了一堆亂七八糟的動作形成一例一休,根本是謊言,比國民黨更有甚之。」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則說,修改《勞基法》最重要的就是要讓勞工工時下降,不然修改為了什麼?勞動部號稱讓勞工週休二日、工時下降,就可以砍7天國假,卻為資方創造「休息日」,休息日的概念不是例假日,而是變形工時一部分。例假日上班是一種例外,休息日上班按照勞動部說法卻是常態。平常上班或例假日的加班費較貴,修法後反而休息日的加班費比較少,資方當然會極力運用休息日讓勞工加班。「怎麼可以因為假的週休二日的算法,來合理化砍國假7天呢?這是兩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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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40工時應落實 「工時銀行」恐製造過勞

2000年實施雙週84工時,若週一至五皆工時8小時,每週殘餘2小時,勞動部為了資方便於彈性運用工時,容許「兩週變形工時」,將每週殘餘的2小時可以移到其他工作日(有可能一天工時10小時卻無加班費),達到週六、日放假。勞團認為,現在已經實施每週40工時,兩週變形工時就應該刪掉,沒有殘餘工時的問題。但是這次修法不但沒有刪掉,更強化變成「工時銀行」,讓每兩週共80工時、雇主可在14天內任意調配。「不是進步的修法,而是惡劣倒退,對勞工有害的修法。」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代表則說「反對騙人的假日」。變形工時讓員工產生過勞,甚至一個月內變來變去,讓勞工生理時鐘都亂掉,沒有正常作息。他認為特殊作息的行業要有明確規定,才不會再度發生「保全員過勞死」的憾事。

台北市產總理事長鄭雅慧提到「工時銀行」被濫用,例如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企業工會,兩廳院劇場的員工有時候一天只上3小時,剩下5小時要用其他天數回補,高鐵工會也有類似情形。「這不是適合勞工工作權利的概念。」鄭雅慧說,總統蔡英文1/4與工鬥團體見面時曾說:不讓勞工受損的前提下才能討論刪7天國定假日。如今砍國假7天就是直接讓工時多了56小時,怎麼會沒受損?勞團齊訴求國假不能刪,公務人員也要19天,才是全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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