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甫取得華航空服員罷工權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日(6/22)前往交通部民航局,針對華航公司為因應罷工打算召回離職空服員的作法(相關報導),要求民航局回應。
工會理事朱良駿提問,若華航公司在罷工期間違反「民用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的飛航值勤時間及休時規定,民航局會如何處理?另外,離職空服員如果要返回值勤,須接受何種訓練、為期多久才能執行飛航任務?
民航局飛航標準組組長林俊良表示,空服員是飛行運作安全非常重要的一環。且民航法、AOR都有規定每一型飛機都有最低空服員派遣人力的要求,任何航空公司一旦被民航局發現組員人數不夠,一定立即制止飛行。
林俊良說明,按目前民航局核准華航的空服員手冊所規定,離開空勤2年以內的員工,必須接受恢復資格訓練才能轉回空勤,訓練內容包含4天的地面學科以及各機型的飛行訓練來回一趟。2年到4年以內,則需2~3個禮拜的地面學科以及各機型的飛行訓練來回兩趟。超過4年以上,一律以新進空服員訓練,大約將近3個月的時間。
林俊良強調,未來如果華航要使用離職空服員,技術與安全標準都是一樣。如果現場檢查時發現不符規定,一定制止飛航。事後也會查紀錄,若有違反民航法,則是60萬到300萬的裁罰。
現任空服員、工會發言人黃慧甄表示,去年因懷孕生產離職,當她想復職時,公司要求至少上課5天、3天的不同機種訓練,以及每趟實際考核。「安全,沒有什麼比安全更重要的事情。」針對華航要找離職空服員回來,黃慧甄認為應該要以嚴格標準看待,不能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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