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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給文化部長的一封信:漢本遺址應成為台灣歷史教育的關鍵現場

文 / 邁向國定遺址 I 漢本前線

致親愛的文化部長:

位於蘇花改工程上的漢本遺址,自2012年發現至今,已經陸續出土完整的房屋與聚落結構,以及豐富的墓葬、煉鐵爐、青銅器、鐵器等遺物。要言之,漢本遺址的重要性至少有四:(1) 遺址本身最早可達距今約2000多年、而且遺址內涵長達ㄧ千年的罕見完整歷史價值。(2)其次,它是台灣萬年島史中關鍵的銜接點之一,提供我們理解台灣從石器時代進入到金屬器時代變化的重要證據。(3)這個時期同時也是台灣現生原住民族祖先文化逐漸成形的階段,漢本遺址出土的陶器樣式與精采豐富來自於島外的青銅刀柄、玻璃珠等文化要素,在當代原住民族中依然可見。(4)而上述的島外輸入品、瓷器及中國錢幣,也指向台灣與亞洲、大洋洲等海洋文化的高度連結,足證台灣先民在兩千多年前就是世界海洋文化的積極參與者。(請參考附件一附件二

如此重要的遺址,卻在蘇花改2017年通車的工程壓力下,被迫與現場的蘇花改工程同步進行原本應為最後手段的「限時搶救」。然而在「考古求慢、工程求快」的矛盾下,目前的考古發掘實難稱為「搶救」,而是「合法破壞」,致使文資法形同虛設,地方文化主管機關淪為為開發解套的橡皮圖章。(請參考附件三)為了避免憾事繼續發生,敦請文化部即刻作為:(1) 以遺址「現地保存」為優先考量,進行「國定遺址」指定審查:漢本遺址已獲宜蘭縣指定為「縣定遺址」,目前並已進入「國定遺址」審查程序。然而必須特別考量的是:漢本遺址的價值是在歷年搶救中逐漸確認的,現行國定遺址指定程序中卻有五項要件是需要長時間的研究才可能達成,而數年來忙於搶救的發掘團隊實質上不可能有此時間進行研究。(請參考附件四

為了補救此制度設計上的缺失,文化部應該在給予發掘團隊合理時程進行發掘遺物的整理、列冊、報告撰寫的前提下,儘速進行國定遺址審查與指定。(2) 以行政指導介入,即刻停止搶救發掘:文資法第50條,發現疑似遺址應立即停工,並報主管機關處理。目前漢本遺址既已進入國定遺址指定程序,主管機關就應該以「準國定遺址」地位進行保護,方符合文資法立法精神。相關搶救發掘工作應即刻停止,以免破壞繼續擴大。此刻正進行的文資法修法,也應在相關法規中儘速周全工程遇到遺址時的煞車機制,從制度面避免考古遺址的「合法破壞」一再上演。(3) 與交通部重啟工程變更共構的討論:在先前現勘與審查會議中,多位宜蘭縣文資委員已積極協調工程單位具體提出變更設計供委員參考,可見遺址與工程共構的理想並非不可行。

如今既已進入國定遺址審查程序,更應由文化部主動協調交通部,拋棄部會本位主義,展現新政高度,共商工程工法與現址保存設施,讓漢本遺址不只能現地保留,還能成為新的蘇花改公路中最亮眼的景點,也是以台灣為主體的歷史教育最重要的關鍵現場。漢本遺址是「遺址遇上開發」的指標案例,相關處理將展現新政府對待台灣主體歷史的高度。 對於台灣原住民族來說,「考古遺址」是 除了口傳歷史以外,祖先唯一的歷史紀錄 。可惜過去遺址常因開發工程而產生無可回復的破壞,遠者如十三行遺址(八里汙水處理廠)、卑南遺址(台鐵台東新站),近者如漢本遺址(蘇花改)與花岡山遺址(花蓮老人會館)。

事實上,現行大面積的挖掘模式早已受新一代考古觀念挑戰,而因工程壓力時間緊迫的搶救挖掘更不符合文化觀光的全球熱潮。放眼世界各國,目前都爭相把考古遺址當作重要教育及觀光資源而費心保存,從吳哥窟、龐貝古城,到三星堆文物都是明證,可見考古遺址不但不是阻擋經濟發展的絆腳石,還是一國一地發展無可取代的資源與寶藏。漢本文物,是台灣真正且獨一無二的文創,且其遺址的精彩度與重要性,足以讓台灣的人們驕傲地向世界分享,開啟具有國際高度的文明對話。然而這一切都有待文化部與交通部的共同努力,才能即時扭轉遺址毀於「限時搶救」的悲劇下場。 歷史在這一刻考驗著當下,考驗我們如何以最虔敬的態度承接過去,也考驗我們如何以最前瞻的想像力與智慧擘創未來。文化部長上任後即強調「連結與再現土地與人民的歷史記憶」,期許漢本遺址在全國關注(請參見附件五附件六)與文化部的努力下,能有妥善完滿的結局,讓曾經深埋於土地裡的台灣史保存並發光。

祈祝 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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