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環境法律人協會
台塑投資的河靜鋼鐵廠,目前為越南最大的國外直接投資案(FDI)。然於今年4月初開始,越南中部海岸發生嚴重汙染,導致沿海魚群大量暴斃與附近居民的傷亡。當時,各界質疑台塑在越南的河靜鋼鐵廠為主要原因,卻遭台塑嚴正否認。
過程中,事件備受國際矚目。當地居民多次以抗爭向台塑表達憤怒,BBC、紐約時報等國際媒體也陸續報導,德國倫理經濟委員會(ethecon)更給予台塑一封公開信。甚至,聯合國也公開表態,呼籲越南政府積極保護受到該生態浩劫波及的國民。
民間團體與立法委員,於6月16號及17號,分別召開兩次記者會。針對越南中部海岸魚群集體暴斃的事件,要求台塑本於企業社會責任,主動調查汙染事件與越南河靜廠間的關聯性,並公開現有的資訊。
針對該起事件,台塑集團終於在越南政府預計公布最終調查結果前表示,越南中部海岸的嚴重汙染是其河靜鋼鐵廠所致,並承諾支付越南政府五億美金的和解金。
由台塑集團於103年年報可見,關於河靜工廠之營運,台塑主張環境保護與工業發展並重。其中,更提到要確保產品安全、員工、包商、廠區與社區安全。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洋洋灑灑寫了160頁。然而整起事件中,台塑罔顧環境保護排放廢水,造成魚群死亡、影響居民健康,亦未與當地居民、環保團體等利害關係人進行妥善溝通。
因此,環境法律人協會、天主教會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吳焜裕立委、蘇治芬立委,提出以下訴求:
- 台塑應公布:(1)越南政府的台塑河靜廠調查報告、(2) 先前進口之384公噸化學物質進口清單及其毒性說明、(3)先前廠區排放物之即時監測數據,以確實說明污染過程。
- 有關於台塑河靜鋼鐵廠的賠償金,受賠償的對象必須包括漁民、農民、死傷者家屬、被迫遷居民、受汙染之生態環境。
- 台塑應說明後續將如何整治其所造成之汙染,並為落實資訊公開,將廢水、廢氣、廢棄物流向之即時監測資訊同步上網公布,且應包括越南文、正體中文、英文。
- 台塑應妥善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將其納入決策考量,且應將相關環保訊息(包含負面資訊)揭露於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提出檢討。台塑並應本於企業社會責任,補償因設廠遭迫遷之居民,並重視拒絕搬遷者的居住權。
- 呼籲台塑河靜鋼鐵廠捐助成立基金會以對當地環境、漁業、污染監督、兒童教育進行復育及補償措施。基金會董事並應包含當地居民代表、當地民間團體及國際組織。
-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投審會,應就台塑河靜鋼鐵廠與越南魚群暴斃事件所凸顯之問題,輔導我國企業對外投資,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不得違反國際環保、勞工、人權等國際公約,並研擬具體方案、修訂對外投資審議相關法規。
- 金管會應督促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且應確保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之完整揭露。
-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應考量企業履行社會之情形,撤回投資或降低投資比重。
共同連署團體:環境法律人協會、天主教會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吳焜裕立委、蘇治芬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