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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虐狗案 膨脹的正義感:是主持公道還是殘酷暴行?

圖 、文/法操司想傳媒

高雄市議員陳信瑜26日在網路上貼出一段虐狗致死的影片。行為人是高雄海軍陸戰隊的憲兵,受害的是一隻名叫小白的狗。此事引起台灣民眾群起激昂。而28日,卻又爆出胡姓士兵使用玩具槍,射擊另一隻狗小黑。

而6月29日時,動保人士等百餘位民眾想要直接闖進營區,要求軍方交出兇手。涉嫌指示「處理」的中士班長,遭群情激憤的民眾起底住處,並在鐵捲門上噴漆「幹!畜生不如」,等羞辱字樣。

新聞報導指出,國防部長、海軍總司令,都已為軍人虐待動物之行為不當,出面道歉,然而,部分動保人士,卻仍要求行為人出面,向受虐狗鞠躬道歉。陸戰隊政戰主任表示,動保團體最後決定推派8名代表,接受3名軍人鞠躬道歉。

做出加害行為的憲兵固然有錯,但特定民眾、部分動保人士的舉動,是否也已將正義感無限上綱了呢?而且,這場示威行動,最終為何是動保團體推派代表來接受道歉呢?

同時,在虐狗案爆發後,民眾膨脹的正義感,導致了許多衝突事件,更可觀察到我國的法治教育的不足。舉例而言,到士兵家噴漆的行為,不但噴漆的內容帶有髒話與詛咒,更貶低士兵的人格,已經涉嫌觸犯《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

而且,事件爆發之初,即是民意代表在獲知影片之後,放上網路公開。讓《法操》不禁想問:為什麼第一時間不是向警察局或地檢署舉發呢?是否民意的支持遠比正確的法律程序重要呢?

我國向來以民主法治自豪,然而民主法治的精髓之一,就是政府和社會大眾「如何對待不受歡迎之人」。對於士兵的虐狗行為,已設置相關司法追訴和處罰制度,那麼民眾的人肉搜索、噴漆與叫囂的衝突行為,非但沒有必要,反而可能減損台灣最珍視的民主法治價值。

最後,《法操》也要再度呼籲各位民眾,台灣的法律或許不夠完善,但這並不代表人們就可以越過法律,直接制裁犯錯的人。小白的離世,所喚起的,不該是瞋目切齒、滿懷仇恨的人民,而是對所有動物的關懷,並且盡快完善相關的法律,提供台灣的動物們,更好的保護。

 

附錄參考法條:

《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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