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警告各黨團落實《集遊保障法》 廢除禁制區、強制排除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立法院在5月中完成《集會遊行法》修正案審議,將改為《集會遊行保障法》。然而多個曾因集遊抗爭被司法起訴的民間團體今天(7/12)出面反駁,認為民進黨政府修改的集遊法並不保障,仍有兩條「禁制區」及「警方強制排除」未取得共識,朝野協商也未公佈結果,恐怕在本會期三讀通過。台灣人權促進會、華光社區訪調小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全國關廠工人聯線及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等團體高呼:「應廢除禁制區、強制排除,否則仍打壓集遊權」,訴求落實真正的集遊保障法,並修改刑法「妨害公務」等條文,避免打壓抗爭者的司法濫用。

民間團體在兩週前曾發文給親民黨、時代力量黨及國民兩黨,要求四黨對於其訴求表態,只有時代力量黨明確回應支持,親民黨與國民黨回應不明確,民進黨則完全不回應。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研究員何友倫痛批:「號稱社運出身的民進黨獲得國會多席之後,踩著人民的血汗上台,卻沒有做到任何對人民的承諾。」現場參與民眾手持警報器,貼著「集遊保障拉警報」的紙條,將警報器打開到鈴聲大作後,丟進立法院內,象徵警告各立委,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將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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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遊保障變障眼法 限制人民集遊空間條文仍在

今天立法院院會,雖尚未進行審查《集會遊行保障法》,但可能用臨時提案處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研究員何友倫表示,先前《集會遊行保障法》曾對「禁制區」及「警方強制排除」進行一次朝野協商,但至今仍不知道結果。「立法院長蘇嘉全,號稱新國會將公佈朝野協商內容,但這次根本沒有公佈任何文字或影像紀錄。」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王曦認為,限制集遊權的《集遊法》在1988年制訂,因此憲法保障人民的集遊自由,被威權的法律長期控制。好不容易過了28年的現在,民進黨執政後終於可以拔除威權箝制,民進黨政府也設定《集遊保障法》為優先通過的目標法案,如今保留禁制區與強制排除的草案,真的符合「保障」之名嗎?

何友倫說:「以立法院集會為例:草案通過後,立法院在禁制區內,對面的台大兒童醫院也是禁制區,整條中山南路要站在哪裡集會?」

妨礙集遊權最嚴重的的「禁制區」改成「安全距離」,7/1黨團協商時,將部分禁制區300公尺下修到30、50、150公尺三種距離不等,若配合強制排除規定,集遊權是在沒有空間限制的保障下進行嗎?

賦予警方強制排除 未明確阻止刑法濫訴

第17條「強制排除」規定,只要集會遊行發生在禁制區內,所有人都違反禁制區的規定。草案將行政院、考試院、司法院及各法院等人民最常抗議的地方劃為禁制區,若草案通過,對集會遊行的現況根本沒改變。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代表盧其宏說:「《集遊保障法》私毫不提及如何保障人民,阻卻《刑法》濫訴抗爭者。」他提到,弱勢者被迫上街頭,用身體進行抵抗。因此不管是一般集會、丟雞蛋、臥軌等手段,都會被檢警調以《刑法》的「妨害公務罪」入罪。

2014年發生反核行動「佔領忠孝西路」,當時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及其他民團等6人被以《刑法》起訴。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正是因為反核抗爭行動符合《集遊法》的條件,反被以《刑法》追訴,意圖打壓嚇阻社會運動。她說:「民進黨若為了方便統治,還要維持打壓社運的方式,大家還是會繼續走上街頭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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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社運的民進黨 國會多數後、沒理由不改革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及松菸護樹志工團代表游藝說:「我們不是吃飽太閒,抗爭者都是因為政府倒行逆施、官逼民反而上街。我們不是殘暴的暴民,而是擁抱台灣這塊土地的人民。」游藝表示,為了保護路樹,曾因「抱樹」行動被警方強制帶走,並以妨害公務移送抱樹者。「抱樹者並沒有對警方有強暴脅迫的行為,還是被抓去地檢署關一晚。呼籲立法院修改不友善的《集遊保障法》法條。」

2013華光社區抗爭,陳抗者被以妨害公務案起訴,「華光五人案」在上個月二審定讞,判決拘役50天。被告之一的林靖豪表示,凸顯政府濫用《刑法》打壓社運的事實。「提醒民進黨政府,你們為何可以上台,是因為國民黨各種暴政打壓社運。民進黨因為人民血淚才有機會進入國會,卻無視華光社區一再的陳情。」林靖豪提到,民進黨黨團很多人聲稱自己跟社運站在一起,到現在沒人要回應《集遊保障法》,顯得相當偽善。

立委林昶佐表示,時力黨已經著手整理《刑法》妨害公務罪、社維法等相關修正案。他建議,民進黨上一次執政當時說「朝小野大」,推不過進步的議題法案,現在已經沒有這樣的理由了。「人民既然已經賦予不一樣的國會生態後,民進黨政府就要負起責任,進行過去進行不了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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