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
針對蔡英文總統日前提名謝文定與林錦芳為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與
【連署訴求】
- 總統決策思維錯誤,司法改革終難成功
蔡英文總統為趕上十月推動司法國是會議,倉促且草率提名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人選,堅信且宣稱改革由體制內的資深行政官僚領導,才能成功。然而司法的沉痾積萎,需有大破大立的見識始能開展,行政官僚向來因循守舊,欠缺嶄新思維,如何能夠朝夕之間改變,令人存疑?兩位被提名人擔任檢察與司法體系高官多年,更先後擔任司法院秘書長多年,其間不乏抗拒改革的具體言論和作為,屢屢引爆民怨,竟可獲拔擢為正副院長,其理何在?種種陳舊過往,在在令人無法期待革新!眼見改革或將再推遲至少四年,人民對司法之積怨甚深,恐再無四年的光陰以供蹉跎!人民對蔡總統之期待甚深,倘因總統用人模式的思維錯誤,導致無法推動司法之革新,終會遭到人民高度期待反挫之民意反噬!
- 謝文定擔任司法院秘書長期間,因高院法官貪瀆案去職秘書長,反被提拔為公懲會委員長,任內處理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有寬縱之嫌。
- 林錦芳擔任司法院秘書長期間,除了極力推動「觀審制」外,2012年還主張要嚴格限制律師和當事人取得法庭錄音錄影,甚至於2014年《法院組織法》修法時,主張「對外公開法庭錄音,將無條件視為犯罪行為」;於美河市釋憲案中,公開為蘇副院長的違憲評論辯護;並公開反對性別比例之立法。
2.總統提名程序草率輕忽,被提名人亦無大法官適格性總統提名新任院長、副院長之人選,完全未曾聽取人民之意見與推薦,亦無經過縝密之審查。為求慎重其事,大法官的提名,向來均會先設立審薦小組,接受各界推薦,以廣納眾人意見。之後交付審薦小組審查,再向總統舉薦。並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提名過程豈能更為輕率?究竟是經過如何的推薦或自薦?有無經過審薦小組之審查後舉薦?過程毫不公開透明,完全喪失總統設置審薦小組之意義!況且,審究兩位被提名人過往的言行舉止,既無捍衛憲法與人權之具體作為,亦無具備憲政高度與人權意識之具體主張,更無任何與憲政人權相關之著作!反而是不乏欠缺人權保障之言論!連擔任大法官都不適格,如何還能夠擔任大法官之正副主席?總統提名之程序顯然草率輕忽,人民亦無法期待被提名人能踐行捍衛憲政、保障人權之職務!
3.國會應立即退回總統咨文,彰顯權力制衡與國會革新
新國會既以革新為重點,民進黨團更提出修法,主張重大人事案應有至少一個月的審查期,並要求提名機關應檢附詳備的審查資料,否則將退回提名、拒絕審查。依據立法院公報所載,總統提名咨文所附之被提名人資料極為簡陋,未顯示兩人對司法改革之具體主張與論述。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人事案,無疑是國會改革的試金石,面對如此粗糙草率之提名,國會應斷然退回咨文、拒絕審查,以發揮立法與行政權分立制衡之功能!倘若民進黨全面執政後,執意創下「急速通關」的惡例,直接違背民進黨國會審查大法官至少一個月的主張,挾人數優勢盲目背書,將國會視為總統的橡皮圖章,那又與舊政府何異?國會既已決心改革,就應具體行動彰顯決心,堅決反對臨時會草率審查通過,應立即退回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