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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果菜市場自救會斬雞頭抗議 駁市府對徵收案說法

文/特約記者陳庭旭

拆舊有市場,徵收人民土地,再蓋新市場,有事嗎?不願意被徵收土地的住戶,在市府眼裡變成占有戶,到底怎麼回事?昨(27日)上午,高雄市果菜市場不義徵收住戶自救會於高雄民族果菜市場旁舉辦記者會,以斬雞頭、燒黃紙宣示抗爭到底的決心,也出面駁斥高市府近日對於果菜市場徵收案的對外說法。

高雄市政府於今年五月十一日時,發送公文至高雄民族果菜市場旁約109戶住戶,要求住戶於三個月內準備證明文件,將於三個月後(八月)拆除所有房屋。其中20戶擁有土地與地上物所有權,其他人多半是40多年前付錢給大地主的佃農,買斷土地使用權後,興建房屋居住。自救會代表吳富雄指出,市府對外宣稱住戶已願意自動拆遷、八成地主已經同意等等是混淆視聽的說法,事實上所謂八成地主是指兩名地主加上公有地的數目,從未有住戶同意徵收。

義務律師柯邵臻也宣告,將於下週再度提起撤銷土地徵收的行政訴訟,希望法院能還居民一個公道。自救會助理曾維堂也說明,近兩個月自救會曾多次陳情,市府也同意將召開公聽會,但卻跳票未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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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果菜市場的地點,早在30年代就有住戶。民國59年時,高市府當時向中央申請徵收1萬5000坪的民地,用來興建民族路現址的果菜市場,引發民眾抗議,內政部也以高雄果菜運銷公司是民間團體(農會持股過半)非公營為由駁回徵收。高市府仍在民國61年時辦理土地徵收,使用約7500坪土地興建果菜市場,另一半迄未依徵收目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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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代表吳富雄列舉出當時的公文,明白顯示內政部已不符土地徵收的法令、果菜市場並非公營事業駁回高市府的徵收;吳富雄接著控訴,當時市政府拐騙兩名大地主的同意書,向中央政府宣稱已經完成協議,中央便以「似可」以公共利益為目的徵收,使得現今的民族果菜市場得以興建(7500坪)。除了兩位大地主以外的其他地主及住戶,仍居住在新建的民族果菜市場旁(徵收案裡另外的7500坪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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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戶林蔡秀向記者表示,從民國61、62年開始,就在擔心市府甚麼時候會強拆他們的房屋,自己也都有土地所有權狀,不明白市府為何要強拆。義務律師柯邵臻說明,過去果菜市場旁的住戶在民國71年間就曾提出訴願,內政部以市府未合理使用另外的7500坪土地,要求市政府發還徵收的土地。因此從民國72年開始,市府便與居民協調、歷任市長也提出各種解決方案,例如王玉雲市長也曾提出「減半徵收,半數發返」的方案,但皆未有結果,爭議超過三十年。

柯邵臻指出,關於發還土地,市府近日對地主說明「徵收案已超過提存時效,已經合法」,實屬誆騙地主,因為當時的法條並沒有相關的限制。柯邵臻宣布,下週將再度提起撤銷土地徵收的行政訴訟,希望法院能還居民一個公道。自救會並提出三點訴求:1、撤銷徵收、重辦重劃,2、落實政府既定政策減半發返,3、成立專案小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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