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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媒體工會聯合聲明:抗議勞動部一面倒向資方,要求協商納勞方意見

文 / 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

【媒體工會聯合聲明】
勞動部原訂八月一日實施「做六休一」新制,因資方團體、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數度與勞動部協調後,勞動部宣布將研擬裁量基準,擬將媒體業排除「做六休一」,可能導致連續上班十二天;資方主要論點為,記者隨總統出訪九天八夜、或進行為期兩週奧運採訪,無從實施「做六休一」。

但該論點係因經營者長期節省人力成本所致,讓勞工連續上班八至十二天本為不正常現象,這些極少數案例,透過補充人力和合理調度即可解決問題。以極端個案為由,擴及媒體業所有勞工,媒體相關工會及團體擔心以此無限上綱,掏空勞動基準法對勞工應休息的核心保障。

目前勞動部與資方團體之討論,無法解決媒體工作者面臨的兩大問題:

一、員工超時,尤其即時新聞暨媒體匯流時代,工時暴增。

二、各單位人員嚴重不足,遇缺不補,資方長期cost down思維,以節省人力方式來增加獲益。

我們主張,政府不能只聽資方團體說法,勞動部應於未來兩個月聽取媒體相關工會及團體代表意見,避免決策過於傾向資方,並呼籲勞動部正視媒體工作者嚴重過勞及身心健康狀況,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同時也提醒資方應照顧員工身心健康,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勞工才是公司最大資產。

2016.08.01

聯合聲明單位:
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中國電視(股)公司企業工會、中華電視(股)公司企業工會、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企業工會、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台工會、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工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企業工會、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工會、民間全民電視(股)公司企業工會、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企業工會、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工會、新北市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工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香港商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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