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勞團祭過勞死者、籲廢責任制 勞動部僅回應:聽到了

文/公庫特約記者許詩愷

全國保全產業工會、台灣保全產業工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勞動黨等勞團繼上週三(8/3)至勞動部外舉牌後,昨日(8/7)再度前往抗議,並擺出供桌祭拜歷年過勞死的台灣勞工,之後勞團將以「廢除《勞基法》84-1條」為題舉行辯論,但勞動部僅回應「各位的意見我們都聽到了。」將派員參加,但不參與討論。

《勞基法》30、32、36、37和49條分別列載了法定工時、加班上限、休假及女性安全等,但俗稱「責任制條款」的84-1條則排除部份職業適用基本權益,例如保全、運輸或媒體業,僱主可和勞工另訂合約書,便不受前述法條保障。日前華航空服員發起罷工,便是華航高層未和基層協調,逕行宣佈修改合約,才會引發諸多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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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認為「工作性質特殊者,與僱主間有合理協商工作時間的彈性」,此舉才能維持社會正常運作,方便企業調度人力,且為了平衡雙方強弱,勞工也可合法申請勞檢。但台灣保全產業工會理事羅國豐痛批,因為84-1的關係,保全一個月工作300小時是家常便飯,他更曾經一個月「工作400小時」遠超法定160小時(單週40乘以4週),雖然勞動部訂立的「保全業審核參考指引」規定單月不得超過288小時,但資方卻片面無視,基層勞工為了養家餬口只得妥協,怒不敢言。

根據勞保局統計,2013至2015年間保全人員過勞死的數量已超越製造業,163人共佔37名。勞動黨新竹縣議員高偉凱表示,84-1開了過勞大門,才害保全業等受害,甚至是不在勞動部清單上的其他工作,也受資方濫用責任制所苦,不敢要求準時下班或加班費。高偉凱透露,勞團早在五年前便向勞動部抗議,要求當時的勞委會刪除84-1,政府卻充耳不聞,甚至受理的勞動條件處科長黃維琛還升官成了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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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上週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發文回應,勞動部已長期研擬修改84-1,也會再度檢討適用責任制的行業,若僱主違反「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之標準,勞工可持續向各地政府申訴。

「只有不到60萬勞工加入實際運作的工會,要台灣勞工和僱主協商,根本就是叫大雄跟胖虎協商。」高偉凱認為,政府說法和實際情況不符,無法改變勞工的弱勢處境,勞團堅持廢除84-1,若部份行業需要調班「彈性」,也必須讓法定權益高於「基準」,而不是直接像84-1將他們直接排除在各項條文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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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子電機產業工會秘書長林名哲表示,適用84-1的電子業員工,只有工作和資訊服務相關,且負責系統維護的工程師,各企業卻自行擴大解釋,要求所有員工們遵守資方規定的「被責任制」。台灣保全業產業工會秘書長羅添福則現場拿出兩份班表,一份實際工作300小時,另一份符合勞基法規範的文件,卻只是勞動檢查時要讓政府勞檢員看的。

到場聲援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勞動人權協會、青年勞動95聯盟、基層護理產業工會、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華信航空企業工會、新海瓦斯工會,以及保全工會、電資工會、勞動黨等分別向過勞死者上香致意,焚燒寫著「84-1」的紙錢,並向勞動部疾呼:「我們要自己的人生,要有正常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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