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各銀行工會聯合新聞聲明
各銀行工會嚴正抗議金管會不當言論偏袒資方 支持北市府勞動局依法勞檢捍衛勞權
勞動檢查,掀開血汗銀行潘朵拉盒子
銀行業雖然於1996年適用勞動基準法,但長期以來,銀行業資方不遵守勞動法令及銀行員過勞之現象,並不為外界所知。直到去年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針對轄內32家銀行進行專案勞動檢查,其中97%未給加班費、69%超時加班,28家銀行業者違法,共開罰580萬元罰款。銀行業在亮麗的獲利數字背後,卻是隱藏著銀行員過勞的事實,至此不言而喻!
金管會偏向資方,金融監理獨立超然之機制已蕩然無存!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去(104)年公佈銀行業檢查結果後,引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立法委員關切銀行業超時工作等問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亦主動將檢查結果函送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建議其在辦理「公司治理評鑑」時,提高勞動條件之配分比。去(104)年11月中,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亦推派代表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拜會,提出對勞檢認定工時之疑問,勞動局主任祕書江明志接見後表示,勞動基準法是法定最低條件的要求,銀行業應重視人力資源管理,主動與企業工會對話,展開集體協商的良善管理計畫。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堅持維護勞工權益之立場,深獲各界肯定,然而日前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宣佈將於8月15-26日再度對銀行業進行專案勞檢,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卻以銀行公會之意見回覆媒體,指出銀行業屬高度責任制的行業,不像製造業勞工有標準上下班時間,但勞動局用檢查製造業的方式勞檢銀行業,並認定超時工作或未給加班費,這點可進一步商榷。對金管會身為金融業主管機關未善盡管理之責,卻以如此脫序發言之行為,各銀行工會對金管會表達以下聲明:
1、嚴正抗議金管會未依法行政,立場一面倒向資方,未來應邀集各銀行工會聽取勞工意見。
2、金管會應正視銀行員超時加班過勞之問題,飭令銀行業應恪遵勞動法令。
3、金管會應對外澄清銀行從業人員並非勞動法規範責任制勞工之對象。
4、金管會對於勞動檢查與金融監理,應用最嚴謹的標準審查,以維護勞工權益及金融秩序。
5、金管會應主動將勞動檢查結果在辦理「公司治理評鑑」時,提高勞動條件之配分比,作為每年對銀行業查核之必要項目;並將重大違反勞動法相關法規事項,列入銀行年報必要登載事項。
共同連署之銀行工會:(依筆劃排序)
上海商業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陳明治
第一金控企業工會理事長 宋介馨
土地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陳宗燦
第一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曾小玲
大眾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黃怡仁
凱基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方姚駿
中國輸出入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王玉晴
華南金控企業工會理事長 陶培偉
台北富邦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葉金上
陽信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陳建維
台銀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 錢熙嘉
匯豐(台灣)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阮幼婷
永豐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鍾馥吉
彰化銀行企業工會 董雨英
兆豐銀行工會理事長 邱奕淦
臺灣企銀企業工會理事長 游宏生
合庫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鄭木欽
臺灣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吳振昌
安泰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 林旦川
台灣菸酒工會聯合會理事長 趙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