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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榮敬告林全:盼請務實解決土地徵收及強制迫遷問題

文 / 徐世榮理事長(惜根台灣協會及台灣農村陣線)

民進黨新政府上台,不論是蔡英文總統或是林全院長都強調要解決社會問題,對此務實的態度,我們予以肯定與強烈期待。底下,本人謹提出五個問題,著重於土地徵收及強制迫遷議題,盼望蔡英文總統及林全院長能夠惠予協助,並趕快著手解決。

一、苗栗大埔事件張藥房原地重建問題

6年前8月17日,因為苗栗大埔事件,我們獲邀進入行政院研商問題的解決方案,行政院吳敦義前院長當面承諾「原屋原地保留」,行政院秘書處並於8月23日正式行文,白紙黑字寫著「其所有之建物及基地同意原位置保留」的重要結論,由此,暫時解決了社會嚴重的紛爭。遺憾地,雖然苗栗縣劉政鴻前縣長也參與該次會議,當場也同意「原屋原地保留」,但是他並沒有信守這項承諾,在中央政府的默許之下,劉政鴻後來還是執意把張藥房拆了,屋主張森文先生也因此不幸往生,這個事件再度引發社會公憤,民怨頗深,至今一直都沒有獲得舒解。針對本案,內政部所作出的土地徵收行政處分已遭法院撤銷,而蔡英文總統在選前更曾經對遺孀彭秀春女士作出解決問題的承諾,因此,在今天這樣重要的場合,我們期盼院長及內政部能夠承擔起責任,努力解決張藥房及其他少數幾戶的問題,讓張藥房能夠儘快的蓋回來。

二、台南鐵路東移土地徵收舉辦聽證會問題

8月16日,當院長您與社會團體進行第一場會談時,您於總結時特別強調:「土地徵收應該是最小徵收為原則,能不徵收,就儘量不徵收,國內土地徵收引起那麼大的爭議,就是因為我們的土地徵收制度不圓滿。」您最後甚且也說,「南鐵案我要研究一下,看程序上是否還來得及?」我們對您這樣的主張感到欣慰與強烈期待,因為我們很希望南鐵東移案所引發的社會爭議能夠透過聽證會的舉辦,即正當行政程序的履行來予以解決。如今,內政部既然已經草擬完成了聽證會舉辦要點,此刻也正公開積極招募聽證會的主持人,我們因此盼望內政部葉俊榮部長能夠暫緩簽核南鐵東移都市計畫變更案,並即刻啟動南鐵東移案的聽證程序,用大開大闔及公正公開的具體行動來回應民間社會的強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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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盼請即刻啟動《土地徵收條例》修法

4年前《土地徵收條例》因為苗栗大埔事件而進行修正,當時的民間修法版本乃是由我們提出,我們的草案當中提議,土地徵收應以一律舉辦聽證會為原則,此提議並獲得當時的在野黨,也就是民進黨的支持,惜因為國民黨政府的反對,致使未竟全功,頗為遺憾。如今,司法院大法官已經分別作出釋字第709及739號解釋文,針對都市更新及市地重劃做出違憲之宣告,並要求必須舉辦聽證會,試問,在此情況下,對人民權益產生更為嚴重影響的土地徵收,難道不是更應該要舉辦聽證會嗎?因此,盼請新政府能夠即刻修正《土地徵收條例》,現階段並依《行政程序法》第107條規定,凡是土地被徵收人要求舉辦聽證會,行政機關即應尊重,並予舉辦,以此來保障人民於憲法上所保障的基本人權,並由此來判斷是否吻合土地徵收必備要件。

四、盼請儘量避免強制迫遷

除了土地徵收產生爭議之外,其他的強制迫遷問題也頗為嚴重,如過往的華光社區迫遷案。遺憾地,民進黨自2014年地方選舉大勝後,相關迫遷案件竟然不減反增,今年520後相關迫遷案件的程序竟然更為加速。其中,高雄市政府強拆旗山大溝頂、高雄果菜市場、拉瓦克部落等,都引發社會龐大的爭議。我們必須特別提醒,針對強制迫遷問題,聯合國非常的重視,這是因為它發現許多國家屢屢以發展為名,致使其國內人民遭致強制迫遷,造成嚴重社會問題。聯合國因此在1997年發表了「因發展導致迫遷人權準則」,強調迫遷嚴重侵犯人權,它僅能在非常例外的情況之下才准予使用;它也認為政府必需窮盡所有可能來尋找替選方案,迫遷僅能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它更於次年再度公布「國內迫遷指導原則」,其中特別強調「對於那些對土地有強烈倚賴及連結的人們,如原住民、少數族群、農民、游牧民族等,國家有特別義務及責任,避免他們遭致迫遷的命運。」此外,《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4號及第7號一般性意見書也都有明文規範,禁止強制迫遷,因此盼請新政府務必要非常的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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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盼請踐行價值多元及尊重包容的公共政策

許多交通部、經濟部、地方政府、國發會及行政院所擬定、審議及核可的計畫,都僅是「興辦事業計畫」的範疇,這都還僅是計畫行政程序的初始階段,在這之後,往往都還有「環境保護計畫」、「土地使用計畫(如都市計畫)」、「土地徵收計畫」等不同的法定計畫必須進行擬定、審議及核可。但是,非常遺憾的在後續這三個法定計畫發動之前,國發會及行政院卻早已核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交通部及經濟部)所提的「興辦事業計畫」,並正式編列預算,嚴重忽視後續三個法定計畫的重要性。這也就是說,我們國家的重大建設計畫大概都是在「興辦事業計畫」階段就已經確定,國家重大公共政策也因此幾乎都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主導。加上地方政府迫切需要中央政府財源的挹助,因此,後續的這三個法定計畫大抵都是配合「興辦事業計畫」,這致使後續三個計畫的擬定及審議都缺乏自主性,大概都僅是跑跑程序、做做樣子而已。

這樣的計畫行政程序卻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問題,如前所述,即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提的「興辦事業計畫」其實都還僅只是初始的「部門計畫」,它所考量的面向並非是那麼的全面,有許多重要的價值在這個初始階段都是不被重視的,如土地徵收所需的公益性及必要性等基本人權面向,但這套計畫行政程序卻是把這些重要的價值都排除在外了,致使許多受害者僅能在街頭進行抗議與衝撞。因此,新政府未來的「行政院已經核定」是否可等「環境保護計畫」、「土地使用計畫」、「土地徵收計畫」等不同法定計畫皆已審議及通過之後再來核定?預算是否也在此時再行編列?也就是說,是否可以讓其他法定計畫也都能夠擁有相對自主的空間?讓更多元的價值都能夠被尊重及包容,而不是只為了配合「興辦事業計畫」,卻反而是把許多重要的價值與選擇皆排除在外。

六、結論:盼請新政府邁開土地正義第一步

隨著台灣土地投機飆漲風潮,全台浮濫土地徵收、炒地市地重劃、強制都市更新、恣意強制迫遷等侵害民權案件不斷發生。這些案件常以「公共利益」包裝,但實質乃為嚴重侵害人民的基本人權,並為少數權勢者謀取私利。我們因此盼請新政府邁開土地正義第一步,落實程序與實質正義,徹底改變前朝所遺留下來的威權統治模式,如此一來,許多社會問題才有可能迎刃而解;否則,當人民期待落空,依舊受到舊威權體制的迫害,土地正義運動風潮恐會再起,此也必將嚴重衝擊新政府統治的合法性與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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