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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關於酷兒盟副秘書長涉嫌販毒乙案聲明

文 / 社團法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

社團法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酷兒盟)平常推動的議題十分邊緣,難以獲得主流媒體的關注,想不到這次上新聞,是因為聯盟副秘書長王平男涉嫌販賣毒品。很遺憾地,主流媒體報導內容偏誤甚多,也呈現出對邊緣弱勢族群的汙名。

自創立以來,酷兒盟成員透過情感陪伴、法律諮詢、抗爭倡議等方式,與酷兒/性異類怪胎們(queer)站在一起,如精神障礙性少數、勇尋情慾或無心犯罪卻觸犯兒少條例29條而被網路釣魚的冤枉者、生存不易的街友……等等。三立新聞的報導誤寫說我們是做「兒福」權益,我們看了哭笑不得,可能記者編輯把酷兒的意思誤解為「很酷的兒童」了。

只要是有心同理、願意為改變弱勢者的處境付出努力,我們都樂於合作,並不排斥任何身分。故我們的夥伴有著多元背景,很多人自已就是遭受著社會汙名者。這也是為何秘書長勝翔接到三立新聞記者電話後,說:「我們這邊夥伴的樣態性(記者誤聽成「派系」了)比較多,加上我們之前也有服務過(毒品)個案,所以夥伴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個人並不太驚訝。」的確我們聽過太多故事,有不少用藥者表面上工作一點問題也沒有,不說也不會有人知道他用藥。

平男目前已暫停副秘書長職務,酷兒盟夥伴此時能做的不多,就是了解、陪伴。平男的事情乃在私領域發生,酷兒盟無權探詢、過問。目前我們也只能先待檢調進一步查明。在偵查不公開原則下,任何組織與媒體的公開評論,都不很適當。我們希望媒體不應企圖製造輿論壓力藉以「詢問」本聯盟是否會作出懲處,即便判決有罪,仍是個人應負擔之刑事責任。

我們也呼籲媒體不應擅自未審先判。如:平男是否如三立新聞所述,在五及八月共兩次販毒?偵查仍在進行,我們只能等檢調進一步查明。在此之前,基於無罪推定原則,任何組織與媒體如缺乏確鑿事據,不宜揣想案情、驟下評斷,更罔論逕自公布嫌疑人姓名與個資。酷兒盟成員們在知悉事件後,旋即分頭查詢法院紀錄、並與當事人進行密集對話。關於法律處境,目前能確定的是他曾因持有兩顆搖頭丸,判處兩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另外,自由時報也非常不恰當地迎合社會偏見,把各種失控、暴力、罪責栽贓到用藥者身上。自由時報報導「王嫌曾害一名周姓毒蟲從8樓墜下身亡」,但5月16日晚間11點多的現場是這樣的:一群海山分局員警持搜索票至北市長春路某大樓11樓平男租屋處,因房門反鎖,警方持破壞器強行破門,整個攻堅有多家記者實況轉播,任意點開一支影片,都能聽到「幹什麼東西的!」、「趴下!不開門!」的憤怒嘶吼,夾雜鐵器噹啷落地與重擊碰撞聲。攻堅同時,周男從窗外攀爬而下,不料爬到八樓處,水管承受不住體重而斷裂,一條生命,如此殞落。當我們認為反毒政策可以拯救生命的同時,卻用恐懼壓制的方式,讓用藥者喪失性命,豈不諷刺?媒體對此問題不加反思,卻逕稱王害周墜樓身亡,這種未審先判,難道不是汙名嗎?

因近來新聞曝光,酷兒盟成員理解到平男的用藥身分,也看到種種污名與入罪監控,將讓這個重要夥伴承受無限壓力。「毒品」入罪及汙名壟罩下,人們對藥物、身心健康與減害教育的關係是充滿重重誤解,讓用藥者在不被理解的陰影中,面臨關押禁見、勒戒處分、社會奇異眼光的排擠。回顧同志運動史,從農安趴、馮師案、到近年同志派對面臨頻繁搜索與臨檢(國際大趴G5便不勘負荷而退出台灣),加諸用藥同志身上的壓迫無一日缺席。

恐懼與排擠,不會讓人們厭恨的事物消失,只是把各個受到汙名的邊緣人塞進社會角落,在誤解中無人聞問地死亡。

 

參考資料:

怎又是你?毒販再被同一刑警逮捕哭著求饒(自由時報,2016/8/23)

搬出人權演苦肉計!販毒被逮 嫌竟是「酷兒權會」副秘書長(三立新聞,2016/8/23)

新北警跨轄緝毒 毒蟲鎖門爬水管墜樓亡(三立新聞,201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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