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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行政院高官公然性騷擾唐鳳女士!「性別錯稱」是對跨性別者的嚴重非禮

圖 / daisuke1230

文 / 吳馨恩

將要入閣擔任政務委員的唐鳳女士,由於她是個國中肄業的自學網路專業年輕才女,同時又是名跨性別女人(trans woman 出生時被指認為男性的女人),引起外界的大量關注。然後卻有新聞報導「唐鳳將入閣 行政院高官:她喜歡男扮女裝,穿得花花的」,有名行政院高官將唐鳳女士描繪為「男扮女裝」,相當不尊重唐鳳女士的女性認同、女性經驗與女性身分。

「性別錯稱」是一種性騷擾

希望大家提及我時,不論是過去式、現在式、未來式,都用女性代名詞稱呼我。」-唐鳳。

近幾年跨性別運動席捲北美,公眾對於跨性別議題的討論逐漸浮上檯面,除了引起廣大爭議的「跨性別依照認同如廁」議題,「性別錯稱」(misgendering 使用對方不認同的性別稱謂或跨性別者「更名前」的名字進行稱呼)也引發不小地討論。

多名跨性別名人,諸如跨性別女演員Laverne Cox、跨性別女作家Janet Mock等,她們都公開地指出:性別錯稱是對跨性別者的暴力;美國紐約市人權委員會(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頒布了指南,請雇主、房東與商家使用跨性別者認同的性別稱謂/名字稱呼跨性別者,若性別錯稱跨性別者,紐約市政府將會裁罰25萬美元(約820萬元台幣);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性騷擾辦公室,與英語圈具有公信力的女權網站《每日女性主義》,都在其網站上表示:「性別錯稱就是性騷擾。

在台灣,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的第二點,對於「敵意環境性騷擾」(hostile environment sexual harassment)之定義:「跟性或性別有關,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來看,性別錯稱構成此要件,構成法理上的言語騷擾(verbal harassment),可由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罰款一到十萬元,用權勢或機會進行性騷擾者,其罰鍰加重2分之1。台灣也有申訴成功的先例(也就是筆者本人)。

而從女性主義的角度來看,性別錯稱是以跨性別者的「性徵與性器」為基礎,否定跨性別者對性別的經驗及感受,達成宰制跨性別群體的手段。與女性主義的性騷擾理論中,那種異性戀男人使用性,藉此宰制了女性之行為,像是拿女性的胸部大小,調侃她們是洗衣板或波霸,是同一種形式的暴力,所以性別錯稱也是一種性騷擾。

性別錯稱是一種矯正強暴,並延續了強暴文化

性騷擾是性別歧視的一種,是性暴力的一部分或延伸,它給受害者造成一種敵對環境,從而給受害者造成生理上和心理上以及感情上的傷害。」 - 美國女性主義法學家凱瑟琳.麥金儂(Catharine A Mackinnon) -推動全球反性騷擾立法最重要的學者。

根據前文,性別錯稱是言語性騷擾,但是它也不只是言語性騷擾。在麥金儂教授提出性騷擾的概念之前,英國就有許多女性將未達到性侵犯程度的性傷害稱為「小強暴」(little rape),然而在我前陣子與美國跨性別運動者的書信中,她也將性別錯稱視作「言語矯正強暴」(verbal corrective rape)。註:「矯正強暴」(corrective rape)是指以「矯正」他人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為名義的強暴。

在麥金儂教授的名著《言語不只是言語》中就指出:「說」就是在「做」一件事情,舉凡誹謗、恐嚇、仇恨言論與言語性騷擾都不是「說說而已」,這些言論都造成了真實的傷害。書中舉了一個例子,在強暴的案發現場,一群人在旁邊起鬨地喊著:「強暴她!強暴她!」,這些人並非只是袖手旁觀,而是參與了這場強暴的(教唆)共犯;那麼,一場矯正強暴,或跨性別女人在男子監獄被長期強暴,這些事件與平時的性別錯稱中隱含地說著、暗示著: 「矯正她!」、「她不是真正的女人!」、「她應該被安排在男性空間」息息相關,這些犯下性別錯稱的性騷擾犯又該當何罪呢?

在女性主義的觀點中,強暴的根源是社會中無形的「強暴文化」(rape culture),包含對女性的貶低、對他人身體自主的不尊重、對身體界線的忽視、對強暴受害者的譴責與對「性」的迷思等等,都是促成實際強暴的原因。筆者曾有一篇舊文「反跨性別廁所如何延續強暴文化」,在當中有提到,反跨性別如廁所人士打著「保護婦幼隱私安全」的旗幟,同一時間卻忽視跨性別者,尤其是跨性別女人在被迫使用男廁或特殊隔離廁所時,所帶有的強暴恐懼與可能會受到的強暴威脅,本身就是在延續(甚或強化)強暴文化。

性別錯稱與其他對跨性別者的嚴重暴力密切相關,其關連性不亞於其他類型言語性騷擾與強暴的關係。當這種否定走到極端,就會成為令人髮指的淫行。像是最近土耳其跨性別人權女鬥士Hande Kader, 她便因為這種否定,而被強暴與活活燒死;1999年依據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男孩別哭》,當中真實存在於世界過的跨性別男子Brandon Teena,他也因為這種否定,被女友的前男友強暴殺害。如果要終止這種暴力與傷害所有人的強暴文化,就必須從日常生活語教育做起,社會必須學會尊重跨性別者、終止性別錯稱等對跨性別者的騷擾與否定。

性別錯稱對跨性別者的身心傷害

我們只想做自己,但我們卻因為有勇氣做自己而被社會嘲弄。」 - 瑪莉(Mary,化名) - 澳洲一名被迫關在男子監獄4年、被性侵超過2000次的跨性別女囚。

試著想想,如果哪天你醒過來,發現周遭的人都用另一個性別的名字與稱謂稱呼你,當你表達真實的自己,你卻被周遭的人們指稱是「瘋狂的」、「不正常的」、「生病的」、「錯亂的」,有如海濤法師的名言:「假的!」,你會有什麼感覺呢?

或是像輔大心理系性侵案中,受害學生遭到教授怒斥「不要踩在受害者的位置」,並將性侵扭曲成「酒後亂性」,使受害學生受盡身心煎熬。這在心理學上有個名詞,稱作「點煤燈」 (gaslighting) , 該名詞源自於1944年的電影「煤氣燈下」(Gaslight),當中丈夫欺騙太太,使其自以為患有精神疾病,是一個家庭暴力與心理虐待的故事。點煤燈的主要手法是「提供錯誤的訊息、否定你對現實的認知,意圖要使你質疑自己的記憶、感官、神智。」性別錯稱不正是對跨性別者的點煤燈嗎?性別認同並不是憑空幻想或精神疾病,而是像政治立場、民族意識、宗教信仰一樣,是真實作為人的歸屬感與生命意義之一。

性別錯稱之所以對跨性別者的身心造成嚴重的傷害,是因為許多跨性別者自幼對被社會賦予的性別感到驚恐、焦躁與不安,更在做自己的過程中,受盡家庭暴力、校園霸凌、就業歧視、職場性騷擾與無所不在的異樣眼光等等,這也是為何跨性別者經常在PTSD、焦慮還有憂鬱中掙扎、求生與倖存,但跨性別者依然努力地活著。然而,性別錯稱卻否定了跨性別者真實的感受與經驗,將跨性別者推向無法靠岸的汪洋,失去了對性別、身體的歸屬感,使得我們無法定義自己、認同自己、認識自己、疼愛自己。

請使用跨性別者的認同稱呼我們

反跨性別人士Sheila Jeffreys:「我認為女性稱謂是帶有榮譽性質的,傳達出尊敬。女性作為歷經附庸身分的性別成員,因而配得上這份尊敬。

上述這段話雖然出自於一名反跨性別人士之口,她說這段話也是為了否定跨性別女人,認為跨性別女人「不配」使用女性稱謂,但去除否定跨性別女人的成分,單就這段話,我是認同的。只是我認為跨性別女人百分之百配得女性稱謂!不僅是唐鳳,有許多跨性別女人用女性的身分艱辛且精彩地活著,有人做好母親、好姐妹、虔誠信仰地女人,也有人以從娼維生,跨性別女人更經歷了對女性的歧視、騷擾與暴力,就像其它女性一樣!用女性稱謂稱呼跨性別女人,更是鼓舞其它女性:「作一個女人,並不可恥!」

我身邊有許多年輕的跨性別女孩,就連被用「婊子」、「破麻」等「厭女羞辱」(misogynistic slur)稱呼,都比被使用男性(或中性)稱謂感到更加快樂,可見社會對跨性別者有多惡劣!跨性別作為一種群體,一個跨性別者會被怎麼對待,往往就象徵著其他跨性別者也可能被如此對待。所以,無論任何一名跨性別者「性別轉換」(transition)到什麼程度,都應該尊重我們的性別認同,以我們所認同的性別稱呼我們。而若真要使用中性稱謂,也希望能對所有人都如此稱呼,而不是只針對跨性別男女,這樣依舊會使我們感到被否定!

最後,呼籲行政院高官,女性化的妝容與打扮不是單純的衣著或興趣,而是跨性別女人生命與存在的一部分,就好像皮膚一般,無論是將唐鳳稱呼為「男扮女裝」,還是林雅強的「粽子說」,都是在撕去我們保護自己、定義自己的皮膚,使得我們失去身體與生命的主導權,以及與他人互動的能力。同時更呼籲 三立新聞 udn.com 聯合新聞網 盡好媒體的本分,以免造成錯誤資訊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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