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勵馨基金會
一、人道呼籲:
印尼移工離鄉背井到台灣從事家事看護工,為台灣人分擔長照責任,站在人道立場,不但應予關懷,給予其生活多方協助,也應該感謝對方為許多人子善盡孝道。
而今年OBR主題剛好是移工,在全球化的今日,女人在不同層次上面臨多重剝削與壓迫。有一個層次更深植於父權體制的社會結構中,女性持續的被次等化與邊緣化,父權社會並強迫女性應服從與臣屬男性至上的社會規範,上述現象為男性合理宰制女性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並導致另一個層次,該層次建立在剝削貧窮女人與女孩的勞動力與身體上,結合帝國主義與資本主義兩大力量,共同剝削貧窮女人與女孩並獲取龐大的跨國商機與利益。
濫用地球資源與商業化非人化女性身體是最嚴重的濫用權力犯罪行為。尤其是剝削經濟與社會弱勢的女性,例如:原住民女性、女性移工、家事勞動者、女性農民工和貧民區女性。國際OBR十萬人起義的訴求將持續要求終結一切形式對女人與女孩的暴力。
台灣引進女性外籍看護,以最低工資要求其進行長時間,高耗體力的勞動,本身就是資本主義跨國剝削女性勞動力的例證。勵馨改變不了其勞動環境,至少要求政府與相關單位,提供更多的保障,並嚴格執法。
二、家事移工的脆弱處境:
近日印尼看護工遭性侵事件被媒體大幅報導,引起民眾憤怒。勵馨也藉此機會希望民眾多關心移工遭受性暴力的議題,理解他們來台工作的脆弱處境和困難,能見義勇為舉發不肖雇主,讓移工受暴事件減少。
(1)家事移工在封閉的家庭中工作,更處在容易受到性暴力威脅的環境中。勵馨從實務經驗中得知,許多外籍看護工被要求與被照顧者睡同一個房間,甚至同一張床上,讓看護工沒有隱私、且極易受到侵犯。
(2)因為在家庭的封閉環境中,移工無法取得充分資訊,也缺乏支持系統,因此遭到侵犯後經常難以或不敢求助。在這次事件中,被侵犯的印尼看護工以手機錄影存證,才能揭發雇主惡行,但是我們也看到,有些移工甚至連手機都被沒收,且被禁止自行外出,要蒐證或向外求助更是難上加難。
(3)移工來台工作通常因為需要支付大筆仲介費而欠債,因此總是希望能夠保有工作、努力賺錢,這也導致他們遭受性侵而不敢報警,除了擔心面對一連串的司法程序,也擔心影響自己的工作。當然,被性侵的羞恥感也一直是女性-無論是否為移工-不敢將受害情況揭露的原因之一。而雖然有好的仲介會鼓勵移工打1955專線申訴、並協助轉換雇主,但也有仲介只是叫移工多忍耐,或是忽視移工的求助。這些都是導致家事移工不斷受害的原因。
三、修法建議:
(1)勵馨呼籲修改「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將「就業服務人員」(如仲介人員)加入成為性侵害事件的責任通報者,於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2)勵馨再次呼籲,雇主與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或代表雇主處理有關受僱者事務之人,如共同居住人,確有其防治之責。受僱者或求職者因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性工法12條),或是未加糾正或補救(性工法13-1),受有損害者,由雇主及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