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不願成為犧牲品 台中BRT司機要工作權 

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臺中快捷巴士股份有限公司(BRT公司)在今年(2016)7月解散,57名員工頓失生計,引發勞資爭議。台中快捷巴士自救會約十幾名司機於9月12日前往台中市政府陳情抗議,要求市長林佳龍還給司機工作權,並表示將針對大量解雇等問題向中市府提起訴訟。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主秘黃士哲出面接受陳情書,交通局也以新聞稿說明,已有39位員工接受商定留用,未來將轉任「台中捷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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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高舉標語聲援BRT司機。

BRT公司在今年5月17日召開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決議通過公司解散,進入清算作業。隔天18日,BRT公司的員工們就收到「大量解雇計畫書」,讓不少人相當錯愕。

因為就在去年(2015),BRT藍線優先路段(沿台灣大道至靜宜大學)改為「優化公車專用道」,BRT公司更預計轉型經營台中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當時雖傳出解雇司機的消息,但交通局長王義川特別為此澄清,強調「沒有任何資遣、停薪或解聘35位雙節巴士司機的計畫」。

沒想到在今年3月17日台中市議會召開臨時會上,交通局表示,BRT公司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將進行清算解散作業的可行性評估,並預計在年底成立台中捷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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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T公司從「轉型經營」淪為「解散清算」,員工權益也在過程中遭到損害。經員工抗議,交通局才在7月提出「商定留用」方案,員工可轉任到台中捷運公司。不過,薪資從5萬降至2.8~3萬,並且得按照新進人員任用程序來走,司機們擔憂,打了四折薪水不僅無法養家,連能否成功轉任都不能保證,於是部分司機並未簽下「商定留用」,沒有選擇「商定留用」的司機,卻在8月23日收到資遣預告。

面對勞動條件落差,BRT司機吳先生認為等於變相逼員工離職,而且不轉任中捷公司,不代表同意資遣,但中市府不繼續協商,反而直接資遣,令人相當氣憤。BRT勞方委任律師柯劭臻指出,在勞資爭議協調期間,不能大量解雇,但資方在完全沒有協商之下,就直接要員工滾蛋,已經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八條。BRT員工目前已進行三次勞資爭議協調,尚未達成協議,

交通局表示,BRT公司57位員工,有39位商定留用,投入捷運籌備工作。未參與商定留用的員工中,有3位已主動離職、15位不願意轉任中捷,確定資遣。資遣條件包含資遣費及慰助金,BRT公司成立2年,按年資提供1個月薪資,慰助金則是4.5個月,共計5.5個月。

中市府以虧損為由解散清算BRT公司,但虧損的原因出在取消BRT藍線優先路段,退出與台中客運、統聯客運及巨業交通等三家民營公司聯合經營的賺錢路線。BRT司機陳冠曄表示,監察院審計部臺中審計處104年度《臺中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及,BRT藍線優先路段變更為「優化公車專用道」後,整體公共運輸市占率沒有明顯提升,更指出政策變更肇致BRT公司因營運虧損而解散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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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的是工作權。」陳冠曄認為,市長林佳龍的錯誤政策不該由司機來承擔,犧牲司機的工作權益,他要求林佳龍負責,還給司機工作權。陳冠曄說,每個司機背後都代表一個家庭,肩負照顧父母妻小的重擔,如今因政府的錯誤政策失去工作,也讓家人擔心受怕。

BRT司機賴金龍說,過去擔任校車司機長達20年,當他考上BRT司機後,便放棄原有年資前往BRT公司,沒想到2年後就失去工作,商用留定的薪水,根本不夠養家,迫使他站出來爭取工作權。

柯劭臻表示,BRT員工提出的訴求還包含變形工時、工作獎金等爭議。要實施變形工時必須經所有員工個別同意,資方不能單憑與一位勞方代表開過會就認定與員工簽了變形工時契約,「若這不是壓榨員工,是什麼?」此外,也未發放工作獎金給員工。後續將針對大量解雇與給付工資等爭議向中市府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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