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日前(9/19)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將建立「聽證制度」,並依據《行政程序法》訂定「內政部及所屬機關舉行聽證作業要點」,預計11月完成。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今天(9/21)前往內政部抗議,批評葉俊榮違背自己的學術著作,讓南鐵案未經聽證就闖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自救會把葉俊榮多本著作封面列印出來並點火燒毀,諷刺葉俊榮當官後就變了樣。
「聽證是憲法層次保障民權的措施,能揭發行政弊端、防止政府濫權。」自救會發言人陳致曉援引葉俊榮的著作《面對行政程序法》內容,表示如果讓政府機關自行決定,聽證制度如何具備葉俊榮所論述的「揭發弊端、防止濫權」? 陳致曉指出,內政部未來由聽證作業要點與權責機關判斷是否進行聽證,這代表並不是所有侵害人權的案件都要舉辦聽證,仍然交給內政部決定,且在決定要不要聽證的過程中,當事人卻沒有說話餘地,僅是「政府單方面做的決定」。
內政部都委會於8月9日審議通過「台南鐵路地下化都市計畫變更案」,即將進入土地徵收程序。(公庫報導)陳致曉說,內政部以南鐵案「有補償、有安置,故無爭議,不須聽證」為由拒絕舉行聽證,因此他無法期待,未來進入土地徵收程序時,同屬內政部的土地徵收小組會推翻原本理由來進行聽證。
陳致曉強調,聽證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聽證不只是讓民眾表達意見,更具備提前司法救濟的功能,包含交叉辯論、資訊取得、依證據做裁決等等。陳致曉認為,在聽證作業要點完成之前,應立即停止所有都市更新、都市重劃等相關案件行政程序,因為「政府砍向老百姓的刀並沒有停止」,等到作業要點完成後,召開聽證後才能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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