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針對內政部昨日對於「925土地正義 重返凱道」行動的正式回應,活動主辦單位感到非常不滿,
【訴求一:針對都市計畫法、土地徵收條例、都市更新條例、
◎對內政部回應的評析:
1.法規檢討沒有前瞻改變,也未檢討現有問題
針對法規制度的檢討,內政部所提的有關於市地重畫、
2.徵收不該是多數決,遏止浮濫區段徵收才是重點
內政部所提「要求協議價購比例逾私有土地面積90%,
徵收分「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一般徵收」
而「區段徵收」,本質上是因為政府缺錢,
3.舊規定硬說有精進,公益必要性判準仍不明,根本欺世盜名
內政部指出,「在精進計畫審議作為部分,第一,『
首先,本來在《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
其次,在20年前即已做成的大法官釋字409號指出,「
【訴求二:嚴格檢視所有開發計畫之公益性及必要性,
◎對內政部回應之評析:
僅有資料開放,避談審議程序的民眾參與及媒體監督
一直以來,內政部所有的審議過程,都拒絕民眾與媒體旁聽,
【訴求三:暫停所有爭議個案的執行程序,進行爭議處理機制、
◎對內政部回應之評析:
內政部有辦法停止地方政府的拆遷程序嗎?
此次內政部回應「在聽證制度及資訊平台尚未正式上路前,
【訴求四:行政院成立專案小組檢視所有個案,
此部分未見府院有正面回應。
【訴求五:具體承諾重建大埔張藥房及黃福記二戶。】
◎對內政部回應之評析:
沒有具體期程、然仍避重就輕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
除了上述,我們也必須指出:居住權之侵犯涉及許多部會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