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過去幾年的9月28日「教師節」,高教工會皆動員前往教育部,針對台灣高教產業受僱者勞動權益(包含專兼任教師職員、教學研究助理等)、大學退場亂象、高教公共經費投入不足等議題,提出工會長期以來的完整論述與具體訴求,呼籲要求教育部必須根本改善台灣的高教環境,但國民黨時期的教育部政策,卻始終將台灣高等教育推向商品化與市場化的營利邏輯,拒絕朝向「高教公共化」改革。
而在今年台灣完成第二次政黨輪替後,新政府上台已進入第五個月,不少教職員生卻發現,新政府的教育部,至今在高等教育的相關政策與計畫上,看不到不同於舊政府政策邏輯的任何亮點。
對高教工會不斷提出的「高教公共化」、「降低生師比,確保教學品質」、「私校退場過程保障師生權益,校產回歸公共」、「私學增設公益董事與勞工董事」、「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保障」等重大高教改革訴求上,新政府至今仍無具體回應。許多部分更是延續了國民黨的政策方向,例如拒絕大幅增加高教經費、維持惡化大專生師比、放任私校不正辦學、容許大學濫用教師評鑑、縱容學生助理勞權遭侵害…等。甚至民進黨所宣稱的高教改革亮點-「私立學校法」的修法,細究後立即發現:民進黨版的私校法修法版本,「打假球」成分竟遠高於真正改革私校的決心。
對此,高教工會決定在新政府上台後的第一個教師節後,至教育部門口外集會,由各大專院校第一線的教職員生,針對新政府至今於十項重大高等教育議題上的政策與表現,進行第一次「總評分」。議題包括:
(1)高教公共經費挹注大幅提高:39分
新政府執政團隊曾經支持「教育公共化」主張,然而,上任以來,依然未見高教公共經費挹注大幅提高。今年固然有多增編列高教經費,但其僅是「退場處理基金」,無法挹注到一般教職員生身上。對於台灣長期倚靠學生學雜費來辦學的教育私有化狀況,新政府始終缺乏清楚的改革措施。使得種種高教沈痾,依然難有改變。
(2)學生教師比例(生師比)逐年降低:0分
現行台灣各大專院校的平均生師比,已自1990年代的18.5,惡化為現行的26.5。影響所及,各校紛紛採用大班化、開課不足的方式經營,主管機關也不聞不問。固然今年有降低生師比最高上限的新規則,但其僅降至27,仍無法有效督促各校改善生師比來改進教學品質。除此之外,偏高生師比也使得都會學校超收學生,偏鄉學校生源不足,有逐年持續檢討的必要。
(3)編制外教、研人員適用勞基法:10分
至今為止,大專院校的編制外教研人員,包括兼任教師、專案教師、博士後研究員…等,都屬於「不適用教師法,也不適用勞基法」的「法律保障孤兒」。工會過去不斷主張,應至少使其適用勞動基準法保障,讓法律強制的工作權保障、資遣費、退休金等規範,能使這群弱勢的編制外工作者有基本保護。但教育部始終向勞動部施壓,拒絕讓編制外教、研人員適用勞基法。近來甚至傳出僅讓「不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該舉不但涉及不當的差別待遇,而且恐反使「不具本職」的兼任教師面臨失業危機,教育部卻始終閉門造車,不願正視編制外教研人員的訴求。
(4)「私立學校法」修法,導向公共化:0分
民進黨黨團在私立學校法修法上,堅持只能「有條件要求私立學校增設一席公益董事」,透過訂定要領取4000萬~6000萬補助才需要設立公益董事的門檻,使得過半數私立大專院校都依然可不設立公益董事。除此之外,對於民間團體提出的私校設立勞工董事、董事會會議紀錄公開等訴求,則是全面否決。整場私校法修法猶如「打假球」,已起諸多私校師生的非議。
(5)私校退場機制與校產回歸公共:25分
工會持續主張,私立學校若退場,其校產應當回歸公共教育所有,而非淪為私校校董的私產。然而,新政府教育部對此卻毫無正面作為,儘管口頭上宣稱「不會讓退場校產進入私人口袋」,但是對於退場私校假借「轉型」、「捐贈」給自身能掌握的非營利法人,以繼續實質握有巨額校產的做法,主管機關卻始終未拿出清楚的修法主張。新政府一面以納稅人財產推出「退場基金」,一面卻又縱容私校校董握有巨額校產,未來執政期間若出現大量私校退場,師生累積而成校產又無法回歸公有,其社會公平正義恐令人質疑。
(6)制定限制教育部高官轉任私校擔任「門神」之條款:0分
截至目前為止,歷來教育部高官至少有20位以上轉任私校任職,形同「私校門神」。民間團體對此批評已歷經數年,嚴正質疑該舉違反公教人員退休後轉任工作的「旋轉門條款」,而且「雙薪」狀況也有違社會公平正義。但新政府至今也未拿出具體政策,徹底禁絕教育部高官退休後至私校擔任「門神」的荒謬狀況。
(7)教學/研究助理勞動權保障:0分
蔡英文總統競選時的「青年政策」明確主張,要讓學生助理勞動基準法權益獲保障。但至今各大學皆紛紛濫用「學習型助理」、「師徒制」、「服務學習」來規避勞動保障責任,新政府卻毫無介入作為?
(8)大學學雜費逐年調降:0分
新政府上台以來,曾經邀請師生團體研商修改〈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然而,當學生團體要求朝向「教育公共化」方向改革,從「由公共經費來負擔教育經費」來處理學雜費調整方向後,高教司即不願再有進一步的規劃,任由現行「常態性調漲學費」的公式繼續運行。對學生來說,學雜費調降能大幅舒緩其就學的經濟壓力,但教育部遲遲不願正視此訴求。
(9)限縮學校濫用評鑑侵害教師工作權:40分
大專院校濫用教師評鑑,來迫使教師形同學校工具的狀況,日益甚囂塵上。甚至有部分學校透過自訂「評鑑兩次未通過,即應接受不續聘」條款,以教師評鑑來強逼教師從事招生、行政工作,或者藉此來排擠學校高層不喜好的異議教師。至今教育部應然沒有拿出清楚作為,全面限縮學校濫用評鑑侵害教師工作權。
(10)減少大學內的各類非典型聘僱:40分
種種高教商品化、企業化的惡果,也反映在大專院校聘僱人員採取「非典型聘僱」的方式,以「兼任教師」、「專案教師」、「間任助理」、「臨時人員」、「約聘雇人員」等,來取代正職的專任教職員。影響所及,使得學生難以接觸到在學校長期專職的教師,普遍教職員的工作權益也缺乏保障。新政府也尚未拿出具體政策,減少大學內的各類非典型聘僱。
究竟新政府上台後的高教政策,應該拿到幾分?高教工會要求教育部正視廣大教職員生對現行政策方向的觀感,拿出清楚的改革方向,處理高教問題沈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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