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飛航唯一的標準,新的飛安觀念已從早年技術本位進化至先期的預防。遺憾的,在27日看到了長榮航空無視於近幾年因颱風天候釀成航空意外的殷鑑,做出讓飛航組員與乘客暴露於危險環境的高風險決定,之後的結果不僅僅損失的是該公司成本,更造成眾多的旅客的煎熬跟困擾,以及當班飛航組員的沈重壓力。本會認為,沒有任何企業經營可以有理由去危及飛行安全。
颱風很可怕,但是不瞭解颱風更可怕。關於颱風天氣的營運操作,我們的交通民航主管單位針對航空業者並沒有明確的法規限制,除了能見度與側風限制外,並無硬性規定起落限制。但所謂原廠以及法規的相關的能見度與側風限制數據,其實都是在固定的預設條件之下所產生的,而天氣之瞬息萬變往往超出原有之觀察及試飛數據,更況颱風。單單以法規限制來判斷是否可以起落,實在有違飛安控管精神。而這也是本會樂於見到並希祈未來有正面發展。
端看在國內航空業之現有環境,航空公司在派遣人員或相關主管下令派飛之後,基於數據符合”法規“的情況下,即便知道有風險,機組人員是不能去拒絕任務的。因此近年來國際民航界盛行的安全管理系統觀念,就是要針對這樣有風險的機制,由上而下切實減少影響飛安的因素,而不是一昧的把飛行安全的責任,完全放在無權決定是否起飛的飛行組員身上。但是這樣的戲碼,確是一再在的上演。
細數這些年來因颱風天氣下造成的相關事故,教訓歷歷在目,期望長榮航空管理階層能更審慎地面對飛航安全這個重要的議題。並期許相關法規修訂後,能給與國人更完善飛安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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