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致豪(執業律師)
我年少時鍾愛的老鷹樂團the Eagles,有一首頗為知名的作品:Hotel California。這首歌如詩般的歌詞以及其中描述的奇幻場景,究竟代表什麼意義,十個人說不定有十一種解法。
與其說難解,倒不如說人生的每個階段聽,都有它獨特的風景。只不過,其中有一段歌詞,無論何時聽、怎麼聽,都給我以一種莫名的無力與絕望感:
“Last thing I remember, I was running for the door.
I had to find the passage back, to the place I was before.
‘Relax,” said the Night Man, ‘We are programmed to receive.
You can check out anytime you like. But you can never leave.’”
一直到了我在美國讀心理系,到醫學中心精神部實習研究的那段時間,某日我才頓悟:歌詞中「你隨時可以放棄,但永遠無法脫離」的永世歷劫絕望場景,不正是我身處的精神患者收容機構嗎?
本片的片名「9999」,指的正是本片主角們的預估釋放日期:西元9999年12月31日—也就是永難脫離的不定期刑。
在比利時,因精神異常而犯下刑事罪名的人,無論是因為思覺失調或其他精神障礙,不管是犯下從殺人到毀損的哪一種罪,雖然毋庸為其犯行負擔刑事責任,但必須收容在特殊的處遇機構當中,等待由評估委員會依照精神異常被告的恢復狀況評估釋放的可能性與條件。
但這樣的等待,正如神話中薛西弗斯推石上山一般徒勞,且漫無終止之日。如同自喻為「眾盲之國的獨眼國王」的思覺失調患者Wilfried所言:除了強調精障者隔離之外,制度上國家並不提供任何的藥物以外的心理支持或行為處遇;那麼,這一類刑事精神處遇機構所標榜的「轉型」transformation以及其後的復歸社會,又有何可期待?
相對於台灣「矯正」機構對於精障者的處遇措施而言,紀錄片中呈現的比利時精障監獄算是相對友善許多—要知道,台灣是沒有所謂精障監獄的存在的;台灣的精障被告只有一個選項:在獄中讓病情日復一日的惡化,隔離,然後更惡化,直到服刑盡頭。
孰優孰劣不論,單看一亞一歐兩個號稱以民主法治為核心價值的現代國家,對精障者的態度居然如出一轍的以隔離(棄置)為基調,或許也足見我們現代人類對於精神疾患者的想像與理解之貧乏。
本片導演刻意利用了大量端正、中遠距、冷硬而充滿疏離感的運鏡,似乎意在透過鏡頭的視角劃分出「我者」與「他者」的客觀距離。可惜的是,這些我們眼中的「他者」,直到我們真正放下「我者」的視角,付出時間與心思去試圖了解他們的困境之前,他們隨時可以放棄,但卻永遠無法脫離。
殺人影展5:國家製造 產地直「銷」 Made in Taiwan, Killed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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