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高雄果菜市場不義徵收自救會
自9月1日高雄果菜市場強拆民宅引起公憤後,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表面上以溝通協商為名,不斷地侵門踏戶,脅迫最後尚未遭強拆的22戶簽署同意書,陳菊甚至於9月22日公開信中聲稱,同仁們從早到晚穿梭在住家間協調,目前只剩9戶不同意戶(3戶小地主、有建物4戶、違建2戶)云云。
實際上,目前堅持不同意徵收的至少尚有11戶(部分事先搬遷的住戶,不確定是否已簽同意書)。這11戶中,侯勝寶、薛仕平、劉凱珍、蔡大昂等戶,於9月2日強拆當時,家人接獲市政顧問卓先生及農業局胡科長告知,聲稱這兩天就要拆你家,若不快簽同意書,連救濟金、自拆獎金都領不到。進而使上開住戶家人,一時恐慌急迫,無法正確判斷,而於安置同意書上簽名,但是,家人當下簽署之真意,僅同意10月1日前搬遷,並非同意市政府徵收及接受安置方案。
然而,高雄市政府也很清楚同意書無效,此可由民法第170條的「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規定至明。上開住戶不僅主張家人代簽的同意書無效,部分住戶家人也將對市政顧問卓先生及農業局胡科長提出恐嚇及偽造文書等刑事告訴。
再者,農業局明知9月初提供給13戶小地主所簽的「安置同意書」根本無效,因為沒有任何一戶地主同意12坪二樓店面租金3000元的18年的不合理安置方案。農業局在9月25日緊急密室協商,推出「不要店鋪安置,可改選領取150萬元」這樣的新方案後,市府自知理虧,趕緊將原本小地主們簽署的「安置同意書」全部作廢,目前正要求重新簽署「領取150萬元拆遷同意書」。
另外,自救會會長吳富雄對於陳慧文等11名議員及沈秀玲等13名里長於9月24日及9月25日,公然以「土地蟑螂」侮辱用詞以及舉牌圖文散佈、指摘、傳述、毀損吳會長之名譽,將同時提出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的刑事告訴。無論是9月24日陳慧文等11名議員登載於新聞上的聲明稿或是9月25日沈秀玲等13名里長記者會上發言及手舉牌圖文,都指稱吳富雄非法占用土地、圈地坐享租金40年、用政府錢繳地價稅、如同王如玄買軍宅牟利等等,以不實言論誣指抹黑吳會長。
實際上吳富雄於民國58年(徵收前)向地主蔡盧購買土地僅570 坪,市府卻造謠說有近千坪土地,根本子虛無有。民國62年市政府強制徵收註銷地主的所有權狀,沒地價稅單人民去哪繳稅?土地變成政府的,適用國有財產法第8條規定免徵地價稅,哪來政府繳稅之說?民國89年吳富雄建物屢遭火焚,經謝長廷市長允許重建後才貸款興建,為償還貸款才開始部分出租作為倉庫,何來圈地坐享租金40年之說?其父民國35年白手起家,承租佃農土地以成家立業,從來未曾轉手,與王如玄買軍宅轉手獲利怎會一樣?民意代表不協助人民釐清真相,反而與市政府聯手含血噴人、攀誣居民,民代有這樣的表現豈不是高雄市人民的悲哀?
最後,陳菊於2014年10月1日簽署「居住人權入憲 終結強拆迫遷」的承諾書,自救會住戶今天除了將提出上述控訴,並以行動戳破陳菊人權市長的真面目,更要重申,徵收無效等行政訴訟案件還在進行中,市府不得強拆,自救會不同意戶也將堅持到底、訴訟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