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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回農業局10/3新聞稿 「請市府發還未使用土地 讓我們繳地價稅」

文/高雄果菜市場不義徵收住戶自救會

首先,對於農業局於10月3日的新聞稿中願意開誠佈公,主動提供部分資料,自救會予以肯定。但在這張稅單之外,農業局長期以來仍有太多資料不願提出來公開討論,包括120戶居民所簽的同意書、領取的救濟金清冊等等。自救會不僅希望談判能夠公開透明,也希望高雄市政府方面能夠更主動公開所有相關資料,諸如滯洪池的效果研究、十全路打通如何能減少交通事故等,以證明徵收的公益性及必要性確實足夠,而非一方面避談徵收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另一方面卻選擇性揭露片段資訊作為攻擊自救會會長、模糊議題焦點之用。

其次,地價稅屬於地方稅,稅金由高雄市農業局繳給高雄市政府,根本是從左口袋放到右口袋而已。果菜市場北側用地既已被徵收又不依法發還,居民在所有權狀遭註銷後,根本收不到稅單,想繳也沒辦法繳,怎能怪居民不繳地價稅?(註:一位地主拿出的歷年地價稅單顯示,儘管他們的權狀已於民國62年4月9日遭註銷,但直到64年都還收到稅單,他們也為這筆已被徵收的土地又繳交了兩年的地價稅,直到沒有收到稅單為止。)倒果為因,委實荒謬。北側這些無法繳稅的居民,農業局以地價稅大吃豆腐,而南側的「民營高雄果菜運銷公司」使用了7500坪土地,40年來讓農業局為其繳納了近億元的地價稅,農業局是否應該檢討其中有無不當得利?

追根究柢,高雄市農業局之所以得長年繳交大量地價稅給高雄市政府,還是因為當年高雄市政府無謂地徵收了超過所需的大面積土地且未使用之故。若農業局不想繳這麼多地價稅給市政府,幾十年來大可建請歷任市長們儘速將未使用土地發還,如今以此怪罪居民,完全本末倒置。自救會長期以來都希望將被徵收後未使用的土地所有權收回,更希望自己的地價稅自己繳,在此呼籲市府不要再強佔土地,並強迫居民「被代繳」地價稅了,好嗎?

最後,若要談地價稅,為何市府和民代一再攻擊自救會長?甚至將吳清陽僅向佃農購買承租權與地上物的佃農地,與吳富雄向地主買下所有權的土地混為一談?吳清陽僅有地上物(房屋),房屋稅也按時繳納至今;而佃農並非土地所有權人,田賦或地價稅本應由地主繳納,市府要談這筆佃農地的地價稅,對象應為當年將土地租給佃農的地主南和興產公司。產權問題雙方大可坐下來公開說明,沒必要把新聞稿當成隔空交火的工具。農業局一直避談11戶不同意戶,而恣意攻擊吳富雄一人,其心可議。

既然農業局聲稱「9月25日小地主協調會,是由小地主主動發起,市府農業局受邀出席」,便請出示會議記錄證明,與會者是否真為同意安置,抑或是在強拆蒙受巨大損失的威脅下無可奈何地簽署拆遷同意書。也請農業局接受由自救會等11戶不同意戶主動發起,並邀請農業局出席的公開協商訴求,按照正式程序舉行會議,在公眾面前,將本案所有爭議逐一釐清。如此一來,既無密室、黑箱之慮,而農業局所使用的語言是否有恐嚇威脅之意,亦可受大眾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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