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張娟芬(知名作家,著有《殺戮的艱難》《無彩青春》《十三姨KTV殺人事件》等書)
我很喜歡看老電影,其中一個原因是可以在時空裡大跳躍,那往往帶給我好大的驚奇。比如說,莎莉麥克琳,我小時候聽到他的名字,印象中,他常常演老太婆。等我開始看老電影,「公寓春光」,女主角長了一張圓臉,聰明又可愛,做一個低階的工作混口飯吃,但是被逼得自殺。直到電影快結束,我才忽然醒過來,那那那……那就是莎莉麥克琳!他年輕的時候!
辨認出來的瞬間,非常震撼。生命裡,有青春,有蒼老;看老電影,把數十年的變化拉到同一平面上。今昔對比,忽然無語,硬要說,大概會說出「他以前好年輕」這種廢話。其實,是醒覺人世無常,嬌俏少女與雞皮鶴髮,實而為一。
看「血的代價」,也有這樣的衝擊。你可以看到一個憤怒的爆炸頭男子,對著鏡頭說:「我沒做!」也可以看到一個沈穩至有點黯淡的男子,頭髮與鬍鬚修得短而整齊,全白了。年輕的爆炸頭與老的短髮男子,都是本片主角柯克,他姓BLOODSWORTH,音譯是「布拉斯渥斯」,意譯卻是「血的代價」。鮮血何價?
老了的柯克,清清楚楚地敘述事情的經過。2013年,我在世界反死刑大會上遇過他,然後我就開始讀博士,以台灣過去十年的死刑案件為例,研究死刑。2016年,我的博士論文已經寫完,看著柯克在螢幕上談自己的冤枉,我暗暗心驚:真的跟我的研究一樣,真的都一樣。
簡要的說,我的研究除了辨認一些有問題的死刑判決以外,還要解釋一個問題:為什麼會這樣?這是我演講時經常遇到的狀況。當我詳細講述死刑冤案的錯誤與疑點,我會看見聽眾眉頭越來越緊,終於捱到Q&A的時候,便有人舉手說:那為什麼會這樣?你講得這麼清楚,法官為什麼會判錯?
通俗的解釋是:法官是恐龍,所以他們判錯。但是我的研究發現不是這樣。我在死刑案件裡看到的是,冤案的出現,是因為很多環節都錯一點點,然而司法體系的設計,卻使得這些錯誤累加、終於導致錯誤的結果,而不是偵測到錯誤、將他改正。
柯克直視鏡頭,說的就是這樣一個故事。目擊證人說看見柯克出現在那附近,可是證人看錯了。他請了律師,可是律師沒有好好替他辯護。因為電視不斷播放柯克被逮捕的畫面,於是整個偵審過程,都在「八成就是他」的有罪推定氣氛裡進行,律師根本也不相信他是無辜的。
我的研究看到的也是這樣的故事。本來偵查應當不公開,以免造成有罪的預斷,損害被告受到公平審判的權利;可是實際上沒有做到。一個錯誤會生出下一個錯誤,像柯克的案子就是,目擊證人之所以指認他,是因為大家都在電視上看到他。於是偵查大公開造成了指認錯誤。
然後檢察官、律師也不能自外於這種社會氣氛,而且他們會想,又不是只有我一個人認為是柯克幹的,證人也有指認啊!就這樣,錯誤互相強化疊加。於是,僅憑目擊證人指認及其他薄弱的間接證據,柯克就被判了死刑,後來改判兩個無期徒刑。
等到我們在紀錄片裡看到柯克的平靜與黯淡,我們想,怎麼會這樣!都這麼清楚,怎麼會判錯!其實「清楚」常是事後的。我們覺得「清楚」,是因為我們不在當時美國的媒體與公眾意見影響範圍內。身在其中的時候都是不清楚的,例如台灣也有過南迴「搞軌」案、八里媽媽嘴案,曾經捲起多少想像。
台灣的制度,與柯克所在的美國相較,還有一個致命傷,就是「卷證併送」。「卷證併送」的意思是,檢察官決定要起訴,就把所有證據集成一卷,送到法官桌上,成為法官對此案的第一印象。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無權閱卷,因此即使律師再認真,他的辯護也會打折。於是每一個案件的起點,法官所接收到的資訊都不平均,都朝向有罪傾斜。
偵查期間律師不能閱卷,今年大法官終於表示違憲了。但司法制度裡,有太多像「偵查公開」、「卷證併送」、「偵查期間律師無閱卷權」之類的眉角。獨立分開的看,每一項都無關宏旨,只不過是一種處理案件的流程罷了嘛;綜合觀察才會看見,這些眉角組成了一個對被告不利的程序。冤案是這樣產生的,而死刑案件,也不會例外。當我們凝視被判死刑的隊伍,那裡面一定有被冤枉的人,我們只是不知道,到底哪些人才是冤枉的。
老去的柯克,似乎已經取得面對不公不義的智慧。但是年輕時候的他,被警察押著推進警車,媒體鏡頭無情地逼視,他的憤怒,也只能夠化為車窗玻璃背後無聲的嘴型,說著:我沒做!
如果可以時空跳躍的話,柯克應該比較想跳到老了的這個他吧。青春人人眷戀,但青春被冤獄浪費了的人,會做出與眾人相反的選擇。柯克,與其他偶然受冤獄之害的人,都付出代價——血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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