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外稿

【2016殺人影展】《M就是兇手》眾人皆曰可殺—Fritz Lang的M

文/吳志光(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人魔來了—德國威瑪共和的集體社會恐懼

1920年代德國威瑪共和曾發生兩次連續殺人事件,分別是1925年被處決的Fritz Haarmann,法院判決認定他先後殺害了24名年紀介於10歲至22歲的男童及少年,以及1931年被處決的Peter Kürten,法院判決則認定他先後姦殺了9名女童及少女。兩人殘忍及病態的犯罪手法(分屍、吸血),自然引發了當時的集體社會恐懼,也無可避免地質疑兩人的精神狀態,故德國司法體系除了「速審速決」(例如Fritz Haarmann於1924年12月4日開始接受審判,1925年4月15日就定讞處決了)外,亦不忘為兩人作精神鑑定,成為司法精神醫學史上重要的理程碑。而在此種「殺人魔來了」的社會氛圍下,默片已成名的Fritz Lang以此為藍本,拍攝了他的第一部有聲電影—M,也是他最滿意的作品。

全城緝凶中

本片的德文片名有個副題—全城緝凶中(Eine Stadt sucht einen Mörder),頗能一針見血地點出了殺人魔來了的社會氛圍,諸如各種杯弓蛇影或捕風捉影的對號入座現象,整個社會陷入了「小心! 凶手就在你身邊」的集體噪動。本片不同一般犯罪電影將焦點置於「正邪對決」,而是著墨於「黑社會」(影射已成氣候的極端政治勢力乎?)也來「替天行道」了! 這十足反映了威瑪共和末期,在納粹掌權前夕,德國因遭逢經濟大恐慌而導致的政治與社會秩序失調,而本片的主要場景總是在夜間,光與影交錯的陰鬱氣氛,無形中預告了威瑪共和的命運。納粹掌權後,隨即查禁了本片,似乎也坐實了導演藉由「黑社會」在片中所表達的「黑色寓言」。

最後的公審場景造就了本片的經典地位,在那個死刑存在尚是「自明之理」的時代,凶手的命運不問可知,公審中對凶手何以有「永久與社會隔離必要」的質疑,不也歷久彌新。而國家的法庭終究淪為跑龍套的角色,儘管其也是「以人民之名」(德國的司法判決至今仍是以人民之名—Im Name des Volkes)為之。

有病還是有罪?

這是片中凶手的自我辯護,他是個病人,不是個罪人,但這已無關宏旨,公審從來就是未審先判,但真實的國家司法程序則好歹注意到這個先決問題。在針對Fritz Haarmann的審判程序中,法庭安排了Göttingen大學的Ernst Schultze教授為其作精神鑑定,儘管最後結果未認定Fritz Haarmann有足以排除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問題,但其留下完整的資料,促成了1995年「死亡製造者」(Der Totmacher)乙片的拍攝。這部影片原汁原味地忠實呈現了Fritz Haarmann的精神鑑定過程,倒也不是昨是今非,但以今日觀點,Fritz Haarmann是個罪人,而不是病人,應該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問題(嗯!其實很值得下一次殺人影展放映)

逆風而行的廢死運動

誠如尼采在論罪行與犯罪一文所指出者:公眾在瞭解了犯罪動機和作案具體情況後,即能遺忘錯誤。何種錯誤,不就是那不易解決的犯罪成因乎?死刑成了一個「眼不見為淨」的廉價答案,死刑以外的選擇彷彿成了庸人自擾之舉,如何打破這種「只要制度存在就是合理」的意識型態,唐吉訶德式的勇氣自不可或缺!

殺人影展5:國家製造 產地直「銷」
Made in Taiwan, Killed in Taiwan
凝視殺人者的生命|瓦解國家的虛假正義

免費索票入場
*影展官網:http://murderbynumbers.taedp.org.tw/
*影展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KilledinTaiwan/
*贊助影展:goo.gl/UbC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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