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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成大零貳社致蘇慧貞校長公開信:請與清潔工站在一起、正視廠商違法行徑

文/成功大學零貳社

相信校長與我們一樣,認同清潔工之於校園的重要性,並且在乎、關心本校外包清潔工勞動處境。成大外包清潔工的勞動處境為何?成大零貳社自去年底著手瞭解、調查至今,我們只能以四個字形容校內清潔工處境:「慘不忍睹」。

首先,在台灣廣大勞工正積極爭取「週休二日」時,我們從外包廠商「和春環保有限公司」員工打卡記錄發現,本校清潔工竟連現行勞基法第36條規定的「七休一」保障都沒有:和春公司雇用的清潔工九月份只因颱風放假1天,八月份更連續出勤31天,整個月無任何休假,如此剝削勞工的離譜行徑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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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本社雙十節至校園勘查拍照,證實兩家外包廠商「東方正揚有限公司」、「和春環保有限公司」於國定假日皆未給予清潔工勞基法第37條規定之休假,我們進一步訪查得知,東方正揚與和春公司於國定假日皆未給付清潔工勞基法39條規定之加倍工資。除此之外,本校清潔工另有無法定特休(違反勞基法第38條)、請病假遭苛扣全日薪資(違反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人力短缺等情形。無七休一、無國定假日加倍工資、無特休,還要擔心被苛扣薪資的清潔工,領的是最低薪資20008元,這是他們的勞動處境。

對於校長、對於我們學生而言,原本可能難以想像這是校內清潔工的處境。我們或許以為校園裡的勞工處境就如《世界人權宣言》所說:「每個工作的人,有權享受公平和合適的報酬,保證使其本人和家屬有個符合人的尊嚴的生活條件。」但很遺憾事實不是如此,我們必須承認,成大清潔工並未享有符合人的尊嚴的待遇,在外包公司壓榨、學校疏於監督之下,只有血淋淋的壓迫而已。

為了改善校內清潔工勞動處境、杜絕廠商違法行為,零貳社提出四項訴求:

一、成大應立即要求和春環保有限公司落實勞基法第36條之七休一規定,限期廠商兩週內改善,否則暫停給付廠商契約價金,並計算懲罰性違約金。

二、成大應要求和春環保有限公司、東方正揚有限公司全數返還本年度積欠清潔工之國定假日加倍工資。未來遇國定假日須比照勞基法第37條、39條辦理,否則暫停給付契約價金,並計算懲罰性違約金。

三、成大應成立清潔工關懷小組,並於兩週內(10/31前)召開會議回應零貳社上述訴求達成狀況。此小組每學期應定期開會監督招標內容、廠商雇用清潔工之勞動條件。

四、成大應監督廠商不得因上述訴求而有任何影響清潔工工作權等報復性行為,否則立即暫停給付契約價金,並計算懲罰性違約金。

在這樣的時刻,我們真的期待成功大學行政團隊如同我們平時被教導的:「做一間具備社會關懷、社會責任的大學」,拿出智慧來回應訴求、解決問題,與清潔工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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