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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宗力支持性交易合法化 日日春呼籲柯P表態推動性專區

文/公庫記者黃怡菁

大法官暨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上週表明支持性交易合法化、成立性交易專區,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今(10/18)上午前往北市府要求市長柯文哲具體表態,是否願意落實性交易合法化設置專區,保障性產業中最底層的流鶯個體戶有安全合法的工作空間。

不過,北市府僅回應尊重民間團體意見,但目前沒有相關規劃。儘管2009年大法官宣告《社維法》第80條「罰娼不罰嫖」違憲,2011年藍綠修法改為性專區外「娼嫖皆罰」,但五年過去了,依然沒有任何縣市願意落實性交易合法化設置專區,性產業存在的事實持續遭受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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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釣魚流鶯入罪  柯文哲選前選後 說一套做一套?

「柯文哲你就任兩年多了,你對我們這一群弱勢又處於高風險環境的這一群人做了些什麼?」現年50歲的流鶯MIKO去年因上網刊登性交易訊息,遭北市警察釣魚,並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起訴,接下來將進入審理程序、面臨判決。MIKO表示她還記得2014年選前,網路平台沃草發起「市長,給問嗎?」柯文哲被問及對「性交易專區」看法時,是這樣的回答:「性工作者事實上存在於城市之中,他們是屬於弱勢又處於高風險環境的一群,政府應該抱持著關懷跟務實的態度,而不是冷漠忽視他們的存在。但是性專區不是能夠一步到位的事情,我鼓勵社會嚴肅對待此議題,並透過全體市民的討論,達成全民共識。」

MIKO說,自己就是因為這句話「愛上你(柯文哲)的」,然而自己卻成為政府打壓性工作者的對象,「查甫人(國語:男人)有歲數了,千萬甭剩一隻嘴。」MIKO引用廣告詞,批評柯文哲選前選後兩樣情。現年60多歲、擔任性工作者10幾年的小玉則無奈表示,身為單親媽媽,性工作是自己唯一的收入來源,經濟負擔相當龐大,身旁有些姊妹更得靠著性工作撫養身障子女,弱勢女性的生存權仰賴政府落實性交易合法化。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郭姵妤認為,此案凸顯《社維法》之荒謬,藍綠兩年前修出爛法把「性交易合法化」這個燙手山芋丟包給地方政府。郭認為,柯文哲上任兩年來,外界看不到北市府以務實的態度面對除罪化議題,也看不到柯文哲帶動全民討論、達到共識的企圖心,反而讓人感受到柯市長帶頭忽視性交易合法化議題,是標準的「選前說的天花亂墜,選後馬上保守龜縮」為行政角色的退位與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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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法》+《社維法》定罪性工作者  日日春:柯文哲刀叉吃人肉

《社維法》第80條規定從事性交易,娼嫖皆罰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郭姵妤說,這三萬元對底層的中高齡流鶯而言,是接客十多次至二十次左右的收入,相當一個月的薪水,有些性工作者甚至得借錢,才能籌措到3萬元,但性工作者在求取生存之際,照顧身心障礙或患有重病的家人,「其實是填補了非常多社會福利的漏洞。」

然而現行的法律制度卻對性工作者造成多重擠壓,包含性工作者實體工作空間不斷退縮,例如三重豆干厝私娼寮因都更合建等開發,導致性工作者執業空間越來越稀有;另外,市區越來越多掛羊頭賣狗肉的「養身館」「按摩店」與中高齡流鶯成競爭關係,「養身館」等店家除了會和警方存有「默契」關係,甚至會以檢舉方式請來警方取締流鶯。

郭姵妤認為個體戶流鶯不論是職業還是站街的空間,都持續被驅趕於城市之外,就連網路也成為受擠壓的管道,因《兒少法》第29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如今成為警察網路釣魚的依據。

批評柯文哲一手持著《兒少法》,另一手持著《社維法》打壓性工作者的行為是「刀叉吃人肉」,把底層流鶯當作提款機,日日春要求柯市府應檢討警察的不當執法,台北市警局不該使用網路釣魚讓性工作者入罪,並要求柯文哲具體表態,是否支持落實推動性交易合法化、邀請流鶯合作討論。郭姵妤強調,性專區不見得要效仿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規模,而是給予個體戶小型的工作空間做起,例如從幾個房間、幾層樓或一棟建築開始,畢竟性產業在現實環境中,的確低調地存在於大街小巷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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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嫖客聲援流鶯  盼性專區落實設立

記者會結束後,MIKO脫下太陽眼鏡,與一旁人民民主陣線算障團成員、患有先天重度腦性麻痺的「身障嫖客」賴宗育招呼問候。遠從萬華坐著輪椅前來聲援抗議行動的賴宗育表示,自己的面貌和身障狀況根本交不到女朋友,性需求得倚靠和性工作者的交易往來紓解,雖然自己沒被警察取締過,但進行性交易時總是很害怕自己因行動不便「跑不掉」被罰錢,若落實性專區,身心障礙者便能放心地從事交易,也能受到合理價格的保障。

另一位參與聲援行動的人民民主陣線算障團成員周志文說,自己因為身體患有先天重度脊椎型肌肉萎縮症,發生性行為所需要的無障礙空間更大,因此還沒有機會和性工作者從事交易,但如果縣市政府願意落實性專區,便可要求設置無障礙環境供身障人士選擇。周志文認為現行制度對於弱勢族群相當不公平,若他是富家子弟,大可透過「開趴」、到酒店消費解決性需求,但沒錢的弱勢身障者只能遊走在法律邊緣在城市尋求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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