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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別友善職場提案 高市府正面回應

文/宋瑞文

近日同婚法案連署立委過半,同志社群喜出望外,另一方面,在跨性別等族群職場友善部份也有斬獲;今年5月6日,高雄市議員吳益政,在議會領銜提出「多元族群友善職場提案」(其他連署人包括民進黨議員李柏毅、國民黨議員蔡金晏)後,於近日獲得高市府進一步的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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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作者提供。日本LGBT法聯合會,就各層級、各類公部門,應如何對應到同志困境,製圖說明。

原本在吳益政議員5月提案後,高雄市政府即於8月3日發文給勞工局(就業安全科),就「吳議員建議意見,請就貴管業務參酌辦理。」10月11日,吳益政辦公室再度去函勞工局,並再次細說跨性別職場友善具體事項,詢問執行進度。

n02

圖/作者提供。10月18日,高市府回覆多元族群職場友善之執行進度(相關公文見吳益政臉書)。

同月18日,高市府回函(見上圖),除了將提案內容通函各局處外,「刻正制定〈高雄市人權自治條例〉,特別將「平等及無歧視原則」及「多元性別之尊重」規範納入,俟完成該自治條例制定後,將使各局處於市政推動上,落實多元性別平等。關於(吳益政)建議事項,等制定公布施行後,邀請專家及團體另行檢討應注意事項,通函各局處辦理。」

正面回應後仍需密切注意

如先前報導,該提案的特色之一,在於施行範圍不僅只於市府本身,還希望市府運用手中籌碼來影響民間單位,「對於標案、公家金融資源(如貸款、優惠利息等)相關公司、團體,應要求具備多元族群友善勞動環境,違者取消申請資格,或課以罰款、退回所受利益。」這在8月3日市府給勞工局的公文裡依樣重述。特色之二,則在提案理由裡,涵蓋了外勞、原民、HIV感染者等其他族群。

相應於當初提案所寫「至於要求標準,勞工局應協同相關局處,向各族群權益團體請益,廣納各方意見後訂定之。」此次高市府回覆也說,「(待人權條例公佈後)邀請專家及團體另行檢討」儘管如此,應注意的是,未來勞工局將找哪些專家、哪些團體,甚至(高市人權自治條例裡)人權委員會的委員組成,社會各界若能密切追蹤注意,或者相關團體主動洽詢,相信會多一份保險。

n03

圖/作者提供。在高市人權自治條例草案重點說明裡,有不少項目與性少數等族群相關(完整公文見吳益政臉書)。

還有同志長照研議中

吳益政的跨性別職場友善提案,脫胎自去年大選時宋楚瑜半官方粉絲團(目前休息中)的同志友善做法;其中同志長照的部份,經迴響與民眾關心後,親民黨立院黨團助理回覆,「仔細研讀後轉法案組研議」。另外,10月26日,同志團體拜會親民黨團,吳崑玉副主任說,黨團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

另一方面,旗下立委周陳秀霞近日於立院審查大法官時,卻問出「同性婚誰夫誰妻?」、「立法應衡量社會發展現況,不可以嚴重衝擊價值觀與未成年孩童健全發展」,輿論譁然。像這樣同黨成員對同一議題落差甚大的狀況,即便進步政黨也有可能發生,是同志利用政黨政治時,應小心留意的地方。

n04

此次提案獲正面回應的高雄市議員吳益政(見上圖),平時為人熟知的政績並非同志平權,而以綠能、環保、城市規劃見長,曾受地球公民協會、高雄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高雄氣爆家屬自救會等單位推薦;過去質詢時提出的無障礙計程車、綠能屋頂、綠建築條例等施政建議,不但在高市實現,並影響其他縣市政府。

過往地方政治與議員的表現,常被詬病的一點為,民眾時常就一己之私請託,而非全市甚至全國法規制度的大計,有心的公民若想減少這類現象,可比照此次提案,就一個族群的規格提出願景,但要注意的是,不能只是說出自身困境與需求,還需整理成公部門需對應的應辦事項。

例如日本「LGBT法聯合會」,在列出一百多項的同志困境清單之餘,也分門別類地整理出,其對應處理的各層級法規為何(見本文第一張圖片、未來筆者將會撰文介紹),見樹見林,通達具體,值得同志朋友參考。

註:吳益政提案的跨性別職場友善具體做法包括,提供多元而非刻板印象的跨性別認識課程、依當事人意願決定稱呼與文件上的性別、可穿著與原生性別不同的服裝或制服、解決廁所與更衣室的性別分隔問題、禁止因性別認同所帶來的職場霸凌、因應變性手術所帶來的休養休息調整給假與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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