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洪詩婷(政大教育系四年級、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
真實的打工經驗
我就讀政大教育系四年級,記得大一剛入學時期待許多新鮮事將要開始,但家中沒辦法固定每月給我生活費,我心想,既然無法替家中增加收入,那就減少支出吧!於是迫於現實無奈開始打工。大一上學期曾有一個晚上提款卡不知為何突然故障,我身上只剩不到五十元,臨時又找不到人幫忙,一度覺得一個人生活好難好難,直到十幾分鐘後在台北的親戚即時解救了我,這是我第一次體會到需要用錢而錢不夠的焦慮感。於是一年級下學期我就開始進入餐廳打工,來支撐我一部分的生活費。
我在學校附近的餐廳打工,至今已三年多。在餐飲服務業,依靠的就是純勞力的體力活,在中午及晚上的尖峰用餐時刻,客滿的餐廳仍然只有一個櫃台工讀生與一個送餐工讀生。只有我們兩位工讀生,就必須負擔外場的全部工作,好幾次真的覺得很疲累、很壓榨。但是我又能如何呢?現實考量下,我只能埋頭苦做,因為很殘酷的,不工作就沒有錢,就不能支撐我生活的一切。就連寒暑假我也待在台北打工,幾乎一年到頭都在為我的開銷生計而煩惱。
今年寒假多我嘗試了第二份工作,在某連鎖補習班擔任行政櫃檯的工讀生,原以為會比較輕鬆,但最後由於受不了主管對待工讀生的態度而自動辭職。補習班寒假時人力不足,又適逢學生補習、安親的需求量大增,因此主管極力要求我盡快上手全部工作,二月份扣除年假,平日的每一天我都要進補習班工作。我一個人負責全部的行政業務,包含幫小朋友點名、貼聯絡簿、打掃環境、維持秩序、幫老師跑腿、聯絡家長等等,看似簡單、輕鬆,但再加上其他雜事,實在不堪負荷。
在這麼密集的工作日下,我有時必須在補習班工作十個小時,每天的生活就是往返學校及補習班之間,我和其他同事都認為,主管只把我們當廉價勞力來使用。當時想要表達心聲,但缺乏勞動權益的相關認識,一時之間求助無門,只能白白被補習班剝削,連加班費都拿不到。對於一個一心只想維持生計的學生打工族來說,能夠領到薪水已是莫大欣慰,哪裡還敢奢求其他。直到最近開始接觸勞工議題,慢慢的,我已經能夠分辨打工條件的好與壞。
我也發現自己的打工族朋友面臨許多剝削的狀況。比如說我學妹也在這家連鎖補習班工作,暑假時只有她一位工讀生卻要負擔大增的學生人數,甚至被主管強迫連續上班十三個小時,卻拿不到加班費。早上九點至下午四點在安親班帶小孩,四點至晚上十點負責補習班櫃台業務,這樣的工時,我想一般人應該都會受不了。我也有朋友在貓空茶餐廳工作,週末時遊客量非常多,必需站一整天進進出出地服務客人,工作期間不小心燙傷,由於老闆沒有幫工讀生保勞保,她領不到任何補助,只能緊急擦藥。這些苦她都只能往肚裡吞,因為必須自己賺取生活費以及學費。
我們這些打工族在職場上受到許多不平等的對待,我們通常不熟悉勞基法,也諳於現實考量不得不接受這樣的對待。殘酷點說,或許我們這些廉價勞力正是求一個被剝削的機會,求得了這個機會,才得以維持生計。
學生與勞工之別?
很多人會疑惑,學生為什麼要站出來反對砍七天假,這些青年團體是吃飽太閒嗎?在既有的社會認知上,學生被賦予一個「要好好讀書」、「出社會做個有用的人」等印象,社會教我們把「學生」的本分做好最重要。這樣的力量外在、又強加於我們,以致我們認為「學生」和「勞工」就是不同的兩個身分,是兩種不同「階級」、「地位」的分類群。
直到我們離開校園,脫離所謂的「學生身分」後,獨立生活的經濟壓力使我們不得不進入就業市場,以維持自己最基本的物質生活基礎。在青年勞動市場中,我們面對的不再是同儕、課業,而是自己的生計、自己的家庭,「養家活口」的壓力就落在我們身上。
然而,像我這樣的打工族,在學生時代就已經有著勞動者的身分,只是社會往往不會以「兼職勞工」的身份來看待我。每個人打工的目的不一樣,可能是為了生活費、學費,也可能單純想多賺點零用錢,但不論什麼原因,我認為打工族都應該被合理對待。雖然是「兼職」,但我們也是「勞工」,我們的勞動權益不應該被忽視。
「砍七天國定假」後,以明年基本時薪133元計,就讓我們損失了一年至多7448元的國定假日雙倍薪資。七千多塊的薪水已經足以支付我一個月的房租及生活費,對我們而言是莫大的損失!我們學生打工族利用課業之外的一點點時間工作,政府堅決砍下的七天假,就是剝奪了我們能夠多領到的一些些薪水,「砍假即減薪」的事實,政府既不願也不敢承認。
戳破政府的謊言
當我們畢業後開始全職工作,背負著家庭的壓力,捍衛工作現場上的勞動條件與權利已經不容易,政府卻還要強勢將法條修惡。政府說為了「落實周休二日」及「全國假日一致」,必須「一例一休」、「砍七天假」作為配套。一直以來勞工團體要求政府給予兩個例假,正因為休息日沒有必須讓勞工放假的強制力,雖然勞動部規定休息日須經勞資雙方同意勞工才可以上班,但老闆很可能透過變相挪移工時的方法,假如周一至周五單日工時不滿八小時,來要求週末出勤補班。至於全國假日一致,我覺得不一定要「砍七天假」,為什麼不讓軍公教人員和勞工一樣享有19天假日呢?砍七天假會實質增加工時,違背了蔡英文總統六大勞動政策中「降低工時」的承諾。
「工時」和「薪水」是連帶的,砍下七天假等同增加七天工時,但是資方不需要多給勞工七天的薪水,這種免費的交易,對勞工難道一點損害都沒有嗎?另外,增加七天工時,等於增加七天勞動力,難道不會提高過勞死的機率嗎?青年團體及勞工團體認為砍七天假會造成工時增加、變相減薪,會把勞工推向更嚴峻的險境,政府卻從未正面回應為何他們要傷害勞工,或是為何政府認為砍七天假不會傷害勞工,而只是一再地躲避我們。
承諾與兌現的兩面作為
政府說,如果讓勞工放這七天假,就會讓全國的資方損失630億,換個角度想,這是不是表示一直以來,全國勞工的630億元都被資方拿走了?競選時蔡英文說「和勞工朋友站在一起」,上任後我卻只看到政府不斷跟工商團體密會。
青年團體及勞工團體的訴求從來都沒有改過,然而一場場的遊行、抗議行動,政府都只是片面的回應說,我們的訴求他們聽到了,但是政府有進一步的作為嗎?聽到是一回事,知道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難道蔡英文總統選前的勞動政策,是個跳票的承諾嗎?上任不到半年,蔡英文就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中拍板定案要通過「砍七天假」,許多人批評政府髮夾彎的態度轉變太快,而轉彎後勞工團體得到的是什麼呢?僅僅是政府冷眼、虛偽的友善回應。
踏上了抗爭之路
受限於社會對於「學生」的刻板印象,我不被鼓勵參加這樣的抗爭場合。但我反而認為,如果在學生時代沒有接收勞動權利的相關觀念,未來工作時,若權益受損了可能找不到人幫忙,也不敢向主管表達,甚至可能連自己權益受損都不知道。因此我認為「勞動教育」非常重要,在目前教育體制中卻完全缺乏,或許是政府有意識地要排除這樣的教育的緣故。
所以我會站出來,不只是個人的利益,也不只是勞工的利益,更是為了法案通過後會受到這項法案影響的所有人民。這樣實實在在關乎著所有人、卻活生生血淋淋的惡質法條擺在我面前,我還能不站出來嗎?教育體制刻意忽略、隱瞞的「勞動權益」,我們必須透過自己的力量爭取,也希望在爭取的過程中,讓更多人知道「勞動權益」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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