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國道四號豐潭段反徵收自救會
2014年豐原反石隧運動,當時的訴求很明確,在921斷層帶上興建東豐快速道路,隧道絕對不能打!目前東豐隧道工程1.2標雖進入二階環評。在環評審議結果尚未出爐之前,我們的態度不變。
自救會委任律師柯劭臻律師表示,國道四號豐潭段業已有上百人於105年9月14日向行政院提出環評無效訴願,國工局於102年通過的環評,未就豐坑段申請變更為豐潭段,重新辦理環評,違反環評細則第38條之規定,且環評迄今已逾3年始實施開發行為,未進行環差分析,應不得實施開發行為度,亦違反環評法第16-1條規定,況且系爭開發路段,經公告有兩個活動斷層、山崩地滑地質破碎帶及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依據地質法第8條及第11條規定,在未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前,也不能實施開發行為。
台中公民會館創辦人 傅東森指出:這條國道四號豐原潭子段(由國工局興建)卻走完環評及公聽會程序,宣稱明年一月即將動工,且會針對豐原公老坪隧道優先施工。國道四號台中環線豐原潭子段,11/7日起連續四天在潭子及豐原區公所,國工局啟動協議價構作業。
潭子豐原地區在地居民正被迫面臨徵收,我們質疑,同樣是公老坪,為何東豐快速道路目前進入二階,市府口口聲聲說不會打隧道,一樣的地方,國道四號卻可以開鑿山洞開挖隧道?目前自救會委任律師正在行政法院提出,必須補環差的行政訴訟,高公局仍執意進行道路工程,豐原、石岡等地鄉親於11/8日在豐原區公所的協議價構會議前,召開記者會,控訴政府無視人民心聲,強搶民地,毀農滅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