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長期呼籲教育部制定「旋轉門」條款,避免教育部官員退休後成為「私校門神」、「雙薪肥貓」。教育部終於在11月初公布,將於《教育部組織法》增列「旋轉門」條款,曾任部長、次長、主任秘書和司處長等教育部官員,離職後3年內不能轉任私校董事長、董事、監察人與校長等職位。
高教工會今(11/10)天上午前往教育部抗議,直指教育部打假球。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表示,教育部官員為了退休後去私校就職,在任內制定相關法令及政策時恐偏袒私校,以致無法做出好的高教政策。教育部修法版本僅限制不得擔任董事長、校長…等,但只要退休官員避開這些職務轉任,一樣能夠發揮私校門神的影響力,「這根本就是任意門條款。」
針對「旋轉門」條款該如何修訂,陳書涵認為應制定全面性規範,只要是公務員離退,若在職期間5年內職務與私校相關,離職後3年內不可到私校擔任「有給職」。陳書涵也一一點名現任教育部官員,要求公開承諾退休或離職後不到私校任職,包含部長潘文忠、政務次長陳良基、政務次長蔡清華、常務次長林騰蛟、主任秘書陳雪玉、高教司司長李彥儀、高教司副司長朱俊彰、技職司司長楊玉惠、技職司副司長王明源。
高教工會揭露近期已轉任私校的2位退休官員,分別是前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和前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饒邦安,2人均非擔任董事長、董事、監察人與校長,但仍具有影響力,高教工會希望教育部正視,不要修法做半套。
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指出,陳德華在教育部服務33年,是資深高教事務官僚,幾乎所有高教政策與法令都有參與,同時主掌審理各公私立學校經費分配、補助款,今年5月退休後,9月便到大葉大學及華夏科大擔任講座教授。林伯儀擔憂,像這樣能握有教育部人脈與政策影響力的人,若不受限制前往私校兼職,恐讓獎補助款給予特定對象。
林伯儀表示,另一位「私校門神」饒邦安成為德明科大副教授兼任主秘後,還撰文反對《私立學校法》修法納入公益董事與勞工董事,明顯護航。高教工會提及,饒邦安過去處理永達技術學院欠薪、退場爭議時,就曾傾向私校,協助永達校董聲稱「減薪不是欠薪」。
教育部人事處專委丁慧翔出面表示,教育部制定「旋轉門」條款是一個積極的內部自我約束,希望透過修訂,讓社會各界在看待相關政策與資源分配時能對教育部更有信心,絕對不是「做半套」、「打假球」的心態,而是非常嚴謹,強調不會因為特別的個案影響制度設計。
有關高教工會批評「旋轉門變任意門」,丁慧翔回應,依據司法院釋字第637號內容,雖然「旋轉門」條款不違憲,但也揭示了重要的原則,就是在訂定制度時,公益維護非常重要,但對公務員職業選擇的自由,也應取得衡平,妥善設計,不能過度限制。
對於教育部以保障公務員工作權和職業選擇自由的說法,林伯儀表示,「旋轉門」條款就是要讓公務員和利害關係人未來不會有互動關係。陳書涵也澄清,只會規範卸任後的3年,3年後便不受此限,可自由任職。
陳書涵表示,以陳德華和饒邦安為例,即便制定「旋轉門」條款,仍可以在私校擔任主秘、講座教授的職務,顯然教育部的修法完全無法處理、不想改變現有的私校門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