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 公庫編輯江欣怡
法院公告的拆除日期 (2016) 11/21將至,今(11/20)晚,公民團體也於黎明幼兒園發起守夜活動,同時,讓我們共同來回顧、認識黎明幼兒園與「市地自辦重劃」制度的缺失。本文已於2018年11月更新。
首先,讓我們看看這集《燦爛時光會客室》,律師柯劭臻與主持人管中祥從「黎明幼兒園」的案例談起,揭開「自辦重劃」的真相與弊端: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129集:黎明幼稚園拆除案 揭露自辦重劃弊端
【文字版整理】黎明幼兒園將拆 柯劭臻痛陳自辦重劃變調
柯劭臻點出政府的失責,重劃將土地重新整合,甚至讓人的土地從有到無、流離失所,「其實這應該是高權行政,今天政府把這高權行政授權給私人單位,那麼是不是應該善盡監督的責任!」但市政府完全推給民間,讓他們去打民事訴訟。
柯劭臻提到,7月29日大法官釋字第 739 號釋憲文做出《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部分條文違憲的宣告,她指出釋字上提到重劃必須符合「正當行政程序」,須受到主管機關的審查及監督,但市政府沒有善盡審核的責任、調處的義務。
而黎明幼兒園是什麼?有什麼故事?除了反對自辦重劃「惡法」以外,又還有什麼讓許多校友與台中市民依依不捨、不願看見幼兒園被拆除呢?
園長林金連和老師們從過去至今,每週都會帶小朋友去實際
體驗臺灣的鄉土文化,村庄在10年前未受到財團進行土地 重劃破壞前,園長和老師們總是就地取材,帶小朋友體驗農 村的大小事,隨著市政府在97年核定周邊186公頃的「 黎明自辦重劃」後,把農村和幼兒園都劃設在開發範圍內, 財團開始在農田傾到毒廢土,並利用黑道勢力、以恐嚇、威 脅等方式逼許多老村民拆遷後,農村已無法再回復,孩子們 失去了最好的學習場域,但園長和老師們仍然維持每週一天 的戶外教學,開著遊覽車帶小朋友到其他地方體驗臺灣鄉土 文化,雖然辛苦且又要照顧小朋友的安全,但他們仍然樂此 不疲,這樣的教育精神讓人敬佩。
本次由重劃會向法院訴請拆除黎明幼兒園的事件,其實源於黎明自辦重劃區重劃會於2009年起以「妨害重劃施工」、「妨礙重劃配地」為由,控告園長林金連等人、訴請法院拆除地上物。而今年6月,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於案件更二審時首度判決黎明幼兒園敗訴、必須拆除地上物。
在更二審前的四次判決當中,法院都依據此案爭議過程中,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雖介入協助進行「調處」,卻由於重劃會與黎明幼兒園雙方未達成共識,而市政府也並未做成具備行政處分效力的裁決處分為由,判決重劃會敗訴。直到更二審時,法院認定「協調不成立」也是一種市府調處後的裁處結論,因而首度判決黎明幼兒園必須拆除地上物,此判決引發幼兒園方面不滿。
2016.06. 29 更二審敗訴 台中市地重劃區內黎明幼稚園恐被拆除
根據台中市政府先後100年12月26日、101年1月10日及101年3月1日召開的三次調處會議,最終由於雙方沒有共識且台中市政府也並未做出明確的裁處結論,駁回上訴。但最高法院認為「協調不成立」也是市府調處之一種裁決處分發回,自辦重劃受害者聯盟質疑市政府:「只要閉著眼睛『備查』不用『審查』,只要『協調』不用『裁處』,放任重劃會上下其手、黑箱作業、霸凌百姓,然後司法機關只要閉眼審判耶竊推稱是政府已經放行過關,人民的權利在哪裡?」
歷經多年纏訟,6月29日於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進行更二審宣判,法院首度判決地主敗訴,要求拆除黎明幼稚園,此判決引發黎明幼稚園執行長林金連不滿,質疑前四庭法官均判勝訴,更二審法官卻判決敗訴的理由為何?大呼司法不公,且完全無法接受法院本次的判決,將會阻擋拆除、抗爭到底。
黎明幼兒園拆除地上物的訴訟仍在持續上訴、尚未判決定讞,而重劃會訴請拆除的法院公告卻已到達幼兒園,隨著公告的拆遷日期即將到來,台中市的公民團體與聲援者,也開始了一連串的聲援行動,包括台中哲學星期五志工團、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也於11/10共同舉辦了「民進黨全面執政下的『土地正義』— 從『黎明幼稚園』談起」講座來談起此議題:
到現在我還是覺得不可思議的地方在這邊,如果我們的權利義務還沒被確認,只不過成立了重劃會,為什麼就可以進行拆遷,在都市更新計畫內容當中,我都覺得都市更新對我們產生很大的影響沒錯,但是都市更新的權利變換,權利變換經過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後,都沒問題了,才可以進行所謂的調查,才可以進行到最後的拆遷,所以拆遷補償的部分,應該拿到最後面,而不是要放在最前面,我只要重劃會成立之後,我就開始拆咧,當我們大家還有爭議的時候,房子就不見了,那還打什麼官司,我的房子都已經沒啦。
前面這些問題展現市地重劃道德上的非法性,我這句話寫的很重 但是也很輕,甚麼叫道德上的非法性,道德就道德,哪有非法性,其實是有的為什麼,因為現在的市地重劃,大部分都是合法的,都是合法的所以打官司都打輸,很難打為什麼,程序上沒有規定很清楚,沒有規定很清楚就可以做囉,所以目前邏輯上是這樣子。
他(園長)現在的狀態就是他覺得高雄果菜市場的人絕食,然後大埔張藥房大哥犧牲他的生命,他60歲了他無法理解為什麼這個政府就是無法改變,所以他現在就是覺得說他想用犧牲自己的方式,讓全國的民眾都體認到迫遷這個議題真的很嚴重,他想用這個方式來逼政府一定要做個改變。
勸了他很多次,但是很明顯就是沒有甚麼用,他也不是說大家想的說,不理性、激情 不是耶!你去跟他討論生死,他是很平靜跟你談的,然後他就是跟你講說,我活到60歲夠了,我要為台灣做點事。
很難勸啦!他這個人就是他一下定決心,他覺得他應該做的事情就要做,所以今天來是想跟大家講說,可能只有幫他用更多的民意,更多的人站出來,幫他擋怪手,不只是救已具有文化資產價值的幼稚園,更是救他的命。
2016.11.16 台中市政府前記者會、「實驗教育」看這篇:
對比現今台中市政府與市長林佳龍以「無權介入私人產權爭議」為由的消極態度,長期關注台中土地開發案件的聲援者姜盈如「非常不爽」,她指出林佳龍過去受訪時曾多次談及市地重劃弊案,甚至明確地批評「自辦重劃其實問題重重,台中在這十年來,最大的土地利益分配集團就是自辦重劃⋯近14個單元都是自辦重劃,更大的利益在台中龐大的都市開發過程裡面產生的那種圈地。」然而,從立委身分成為台中市長並執政至今的林佳龍,現在卻對黎明幼兒園將被強拆的案件視而不見,姜盈如不禁質疑「是什麼堵住了林佳龍的嘴?」
2016.11.17 市府廣場「夜行」行動、重劃漏洞看這篇:
許文烽也說,市地重劃本身是都市計畫落實和執行的工作,具有強制性與破壞性,目的是把區域內的土地和產權做重新分配,讓都市空間得到更妥善的配置且更加宜居,他舉紀錄片導演黃淑梅的短片《還我土地》為例,當中記錄了台中南屯天主堂被劃入重劃範圍後的一連串抗爭行動,許文烽指出,即使是公辦重劃,地方政府的思考仍是以增加收入、稅收出發,早已偏離最初的重劃命題與價值,「成本跑到誰身上呢?」許文烽進一步說明,市地重劃所衍生的利益是由重劃區內地主共同透過土地比例來分配負擔,以目前來說,配地後平均分回給地主的土地比例約在50%上下,若不幸區位分配不當,甚至可能連原本土地的50%都拿不回來;除此之外,市地重劃開發後造成居住房價上漲,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市民需負擔的居住成本提升,「所以重劃到底跟我們有沒有關係?其實跟每一個人息息相關。」
面對自辦重劃爭議、辦法違憲卻仍被使用至今,儘管台中市政府日前回應21日並非強拆幼兒園、僅是進行測量,仍不免使得園長林金連與相關聲援者憂心,除了到「搖滾台中」活動現場進行簽名連署行動,更於今(11/20)、明(11/21)兩天分別舉辦了「點亮黎明前的黑暗守夜」與「守護黎明幼兒園公告強制拆除」活動。
2016.11.20 黎明幼兒園擋拆前夕,於幼兒園內舉行守夜晚會
姜盈如認為,黎明幼兒園已是台灣幼教界的文化資產,就連嘉義大學幼教系的老師近來都積極地和園長拍攝教學影片,就是希望現今學生對於幼兒教育的思維能夠有所突破,「這樣的經驗和精神,與想要傳承的心,現在,因為財團炒地皮而得被迫停止,這是所有人的損失。土地重劃後地價大幅上漲,也不可能再有這樣具有廣大綠地、從事田野教學的幼兒園,還有誰會再做這麼大的幼兒園?自辦重劃最大的問題,是讓真正想為底層服務的產業消失!」
2016.11.21 重劃會委任律師與法院執行官前來幼兒園進行履勘測量,園方與聲援者力阻,擋下後,民眾轉往台中市政府前抗議,要求市府負起監督責任,等待近兩小時後,台中市地政局長張治祥出面承諾將召開四方協調會:
民團久候1小時40分後,台中市地政局局長張治祥終於出面回應,「今天要不要強制拆除,是法院做的判決,市政府沒有辦法做決定要不要拆這個行為」,而針對民眾質疑該案充滿弊端、要求市府實質協調,張治祥表示,過去市府已召開3次協調會議,能不能協調要符合法定要件。
張治祥也說,市府願意成為園方與重劃會雙方協調的平台,週三下午4點將召開園方、重劃會、公民團體與市府的四方協調會,並開放媒體拍攝採訪,也允諾會和重劃會溝通「協調前不拆幼稚園」。
聲援者阻擋測量現場影片看這篇:居民、社團強護家園 法院、重劃會暫緩履勘黎明幼兒園
台中市地政局長張治祥承諾由市府中介召開的協調會11月23日於黎明幼兒園舉行,與會單位包括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黎明幼兒園方、重劃會人員與相關聲援團體,協調會上,黎明幼兒園方面指出多項自辦重劃弊端,也明確提出希望劃出重劃範圍、指定為「文教用地」等訴求,而張治祥則回應,此重劃案已進行多年,許多配地計算、補償也早已完成,黎明幼兒園可能被拆除的位置未來將開馬路,故無法劃出重劃範圍。本次協調會,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長張治祥要求重劃會並承諾將暫緩六個月拆除幼兒園,更要求雙方於六個月當中,各自以保留幼兒園為目標進行努力:
2016.11.23 自辦重劃爭議 中市府宣佈暫緩半年執行 黎明幼兒園暫露曙光
張治祥最後做出「暫緩執行半年」的決議,並要求黎明幼兒園方與重劃會分別向黎明幼兒園的地上物所有權人及重劃區內地主進行協調,內容如下:
(一)針對幼兒園
1.黎明幼兒園需舉證幼兒園是「合法建築物」。
2.由於地上物牽涉所有權,黎明幼兒園拆除地上物的案件在更二審敗訴後,七個所有權人當中,現有兩位上訴、五位不上訴,張治祥希望林金連整合家人意見,確定是否保留。
3.希望幼兒園申請成立權利義務主體(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二)針對重劃會
1.若幼兒園拿出「合法建物」證明,重劃會就應盡力進行「原地配地」方案。
2.若幼兒園無法拿出合法建物證明,也希望重劃會能夠以讓幼兒園可以留下為目標,協調重劃區內已配地完成的地主。至於分配後黎明幼兒園方面多配得的土地要給誰?張治祥認為要給「幼兒園」,而非地主「個人」,因此希望黎明幼兒園在半年內成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
在協調會提出希望保留黎明幼兒園的訴求之後,園方與相關聲援團體也共同研擬了更加嚴謹的保留方案,並且針對日前被大法官宣告違憲的市地重劃辦法提出修正草案,呼籲民進黨中央政府也應關注此議題,儘速進行修法:
2017.01.23
民間版市地重劃修法行動(上)法條違憲過時 財團橫行、人民迫遷
民間版市地重劃修法行動(下)保留黎明幼兒園 抵抗炒地皮
2016年7月29日時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39號,宣告自辦市地重劃法源《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部分條文違憲,應於一年內檢討修正。針對主管機關內政部須目前釋出的修法版本,民團分析,內政部修法內容漏洞百出,不願面對陳窠已久的問題。
楊友仁表示,內政部對於自辦重劃辦法修法版本內容很少,無助解決財團在地方上無法無天、暴力脅迫居民,因此由學者專家、居住權團體、基層社區組織及中部公民團體多次討論協商,將推動「民間版市地重劃立法行動」,並藉由保留黎明幼兒園的過程,尋找可行、新的法律制度,終結現在問題百出、容易造成迫害居民的自辦重劃制度。
現行市地重劃辦法58條條文,民團認為共有30條要「砍掉重練」,更認為要從辦法提升到條例的層級,否則未來30年將持續發生國土與人民受到土地掠奪,社會衝突層出不窮。
自2016年底暫緩拆遷至2017年5月,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與自辦重劃受害者聯盟仍持續關注、聲援黎明幼兒園,在期間多次至大學演講及舉辦重劃區導覽等行動,期望使更多台中市民和各地居民理解自辦市地重劃案件可能產生的影響及弊端,園長林金連的兒子也於校園內號召師生參與聲援保留行動,更於4月29日台中市長林佳龍夫婦談論親子、教育主題的演講會後,親自向林佳龍講述保留幼兒園的訴求:
2017.04.28 黎明幼兒園緩拆期限將屆 林佳龍獲頒「最佳擺爛市長獎」
「(地政)局長一直強調,我們需要合法的證件,學校把所有證件找出來了還不夠嗎?」黎明幼兒園長林金連拿出1977年幼兒園申請立案時台中市政府鑄造、由官方認證發給的幼兒園用印,以此證明黎明幼兒園從設立初期便已具備「合法幼兒園」身份,他更進一步說明,每年市府的建物申報、消防安全申報、聯合稽查等等,幼兒園方面都配合並且通過檢驗,林金連質疑如今市府為了進行市地重劃而說經營40年的幼兒園不是合法建物,就如同一個人,明明有「出生證明」和「身分證」,活了40年,卻被說成是不存在的人,林金連認為台中市政府這樣的說法令人難以接受。
隨著法院公告的緩拆期限於5月2日到期,台中市政府承諾的六個月緩拆也將在5月23日來臨,幼兒園將於5月7日發起「孩子的未來不能拆、搶救黎明幼兒園」遊行。究竟,黎明幼兒園是否能夠如願保留?而整體自辦市地重劃辦法與重劃所造成的爭議案件,又將面臨怎樣的結果呢?黑夜過去,黎明是否就會到來?
2018年11月更新
2017.05.07 五七遊行:黎明幼兒園57遊行 徐世榮:「國內難民」大集結
隨著2016年11月的協調會上取得台中市政府緩拆半年的承諾,緩拆期限將屆,為抗議台中市政府未善盡督導重劃會與幼兒園協商的責任,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於台中市民廣場發起「孩子的未來不能拆—五七遊行.搶救黎明」活動,要求「原地保留幼兒園」,並提出「市地重劃立專法」等訴求。當天現場聚集超過六百人齊對台中市地重劃、土地掠奪議題表示不滿。
遊行現場:黎明未見曙光 林金連父子哽咽:我們像蟲蟲危機裡的螞蟻對抗大蚱蜢
園長小兒子林愷悅:我爸今天,其實他很激動,所以他可能等一下話沒辦法講得很順暢(笑),我只能說:「人民須團結,團結真有力」這是蔣渭水講過的一句話,財團、政府他們知法,他們會操控法律,那我們人民不懂、我們人民了解得很少,所以往往都被操控,而我們人民很常因為這種事情,而且我們不知道實際上發生了什麼事情,所以,怎麼說呢,我們必須團結起來,財團有他們的勢力,我們人民有的只是團結而已,就像《蟲蟲危機》一樣,黎明幼兒園可以說是《蟲蟲危機》裡的主角(螞蟻)菲力,菲力站出來以後,大家都要把手牽在一起,我們才可以對抗那些蚱蜢,蚱蜢雖然力氣很大,但是他只是少數,人民才是這個國家的主角。
2017.12.15 1215擋拆週年:「遊行鬥長億,眾聲幹市府-黎明幼兒園擋拆週年廣場行動」
昨日遊行於4點從市府出發,以「終結重劃惡勢力,原地保留幼兒園」、「建商財團倒下來,佳龍市長硬起來」為口號遊行至長億金融大樓,並於大樓門口擺上「台灣人權法院傳票」之抗議看板、貼上封條貼紙與撒冥紙,象徵代替台灣人權法院遞送傳票,抗議長億集團多年來惡意騷擾的人權迫害。並提出以下訴求:
一、「台中市政府」應本於自辦重劃主管機關之責,積極出面協調黎明幼兒園保留方案,同時重新檢視、介入台中市各個紛爭不斷的自辦重劃案,保障市民的基本權利。
二、我們同時譴責單元二重劃開發公司,以及其他重劃公司,壟斷資訊與使用灌人頭的技法,使得居民的居住權、財產權乃至於勞動權受到侵害。
三、「中央機關」應全面檢討市地重劃相關制度,訂立重劃專法,杜絕金權結構對人民的掠奪與折磨,捍衛人民財產權與居住權。
2017年6月14日,由最高法院以「重劃會理監事選舉是否經過半同意,是否合法原審未予詳查」與「配地訴訟尚未確定,原地主未喪失土地所有權,原審准予重劃會拆除地上物尚有可議」兩個理由,質疑重劃會組成之合法性與其是否具有拆除地上物之權限,廢除2016年6月高等法院的更二審原判,發回更審,黎明幼兒園除了四處奔走、抗爭之外,在法庭內與重劃會的爭訟則進入更三審程序,並且再次於更三審中被法院以「重劃會過去已通過台中市府核定、因此屬合法成立之團體」為由判決幼兒園敗訴引發抗議:
2018.08.14 黎明幼兒園更三審言詞辯論 聲援律師:重劃會根本不合法
更三審至今,前來聲援的律師宋國鼎認為此案的癥結點在於重劃會之合法性問題,他指出此案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理由,首先是並無確認重劃會在理監事選舉上是否已取得過半同意,其次是在配地訴訟尚未確定前,地主的所有權並沒有消失,然而重劃會方面除了對於上述應查明事項都無法舉證說明之外,其理監事選舉過程竟採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在無記名的情況下,相關門檻例如土地面積是否過半根本無從計算,因此宋國鼎認為這樣一個重劃會的組織根本是不合法的。
在言詞辯論庭中,針對黎明重劃會之理監事選舉合法性問題,重劃會委任律師陳志隆表示,台中市的所有重劃會在實務上的操作都因程序繁冗,幾乎都無法符合《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會員大會就該條第二項各款(包括理事、監事之選任)之決議的有效要件,應有會員人數過半,及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重劃區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若要符合規定需要一個一個選任,在實務上難以實施。他進一步說明,目前的做法是依照內政部函釋採用無記名投票與多數決方式,並補充相關會議皆有政府官員列席。
幼兒園委任律師劉繼蔚則反駁:「很難一個一個選任,不代表不能,法律沒有說不能這樣做,不能因為合法很難做到,就便宜行事。」而教授徐世榮也在會後的記者會表示,若依照陳志隆的說法,「台中市的重劃會都沒有法律的基礎,這是很可怕的地方,我們說我們依法行政,但是陳律師都承認『我們實務上都不是依法來做的』,這是一個很可怕的一點,如果你不合法,你整個相關的作為都缺乏合法性和正當性。」針對陳律師表示的內政部函釋一說,徐世榮則回應:「他說的內政部函釋也沒有呈上來看是什麼函釋,就算是函釋也並不合法。」
2018.09.11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黎明幼兒園拆遷案更三審敗訴
2018.09.14 黎明幼兒園強拆危機再現 撒冥紙要求市府出面負責
更三審判決中,認定重劃會已於2008年通過台中市政府核定,是合法成立之團體並具有當事人能力,且黎明幼兒園部分地上物阻擋重劃計畫公共設施工程,倘若不拆除將阻礙計畫施行,也影響台中市府後續的驗收與接管等行政流程。法院因此依照2006年修正後的《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31條第2項之規定,准許重劃會拆除地上物之請求,於本次宣判後,重劃會只要支付法院864萬預供擔保後,即可拆除黎明幼兒園,而園方則需於重劃會申請前,支付法院2589萬才能暫緩強拆。
保留行動成員簡君儒指出,更三審的判決不但沒有釐清市府核定重劃會的行政流程是否有疏失、或相關文件是否完備,而2017年台中市地檢署曾針對重劃會於理監事選舉過程中,涉嫌以人頭灌水的方式,取得重劃主導權的弊端進行調查,保留運動方認為重劃會此舉違反《獎勵重劃辦法》中規定理監事選舉應通過「重劃區內地主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規定,本次更三審判決法官卻並未採納。簡君儒強調,違法的重劃會不具備相關法源依據,也就無權要求拆除幼兒園的地上物。
更三審判決中,法院判決重劃會合法的理由,以及宣判後重劃會只要支付800多萬元預供擔保即可拆除幼兒園的結果,給保留行動帶來巨大的拆遷壓力,而究竟保留行動主張「重劃會不合法」的原因為何?又是在怎樣的時空背景與法理依據下,讓重劃會的某些作法具有模糊空間,同時也具有爭議性呢?一起看一看這集節目: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215集:自地重劃誰決定?黎明幼兒園退無可退
簡君儒認為,主管機管的權力忽然縮小,這是一種權力的讓度,沒有積極完成主管機關的任務。現在一系列重劃會文件,卻又被我們發現資料的缺失,有不計名投票,有土地面積過小的地主。這些審核不合格卻通過,去追究主管機關的機制不存在的。
根據市地重劃辦法第十八條,重劃會有違法事由,台中市政府有權處置、解除重劃會。黎明幼兒園成員也不斷到中央抗議,「好像任何機關都不覺得自己跟這案子有直接關係,法就是中央、內政部訂出來的,這是行政上的問題、立法上的問題。」簡君儒強調,「我認為這更是一種政治態度,台中市政府的市地重劃已經行之有年,牽扯到政商關係非常繁複,對市政府來說不只是行政動作,更是對於台中盤根錯節的政商系統的挑戰。台中市政府會做出這樣的表態嗎?」
十月底節目錄製結束後,管中祥相當關心林金連園長的狀況,「年輕一輩看到你做這些事情,才會覺得有希望,願意做一起努力的事情,你要自己保重,這件事情是很重要的。抗爭的過程也是一個社會教育的過程你一直在扮演這個角色,卻沒有意識到。你不要常常突然間不見,全台灣都會很緊張。」林金連卻說,「我覺得大埔張藥房離開的那種情境,在我自己的感受上很接近,我自己坦白講都很擔心我自己。」
與重劃會纏訟超過十年,密集抗爭兩年餘,除了背負著沈重的拆遷壓力以外,同時也帶來了財務上的負擔,更三審判決過後,黎明幼兒園需提出2500多萬元才能再次暫緩拆遷,這也使得林金連對近期幼兒園保留的前景相當不樂觀,並且於11月1日凌晨,告知家人心情不好、想出外透氣並留下一封手寫信給別的自救會成員後,便駕車離開幼兒園且失蹤、失聯(一個懸在邊緣的家庭:協尋林金連),這是林金連兩年多來的第三次失蹤,在消失將近五天後,林金連再次出現在家人與抗爭夥伴的面前,同時,也出現在各大媒體的版面上——一名騎著腳踏車逆向與台中市長林佳龍座車相撞的民眾。
而後林金連送醫住進加護病房,逆向撞擊市長座車的行動備受討論,本篇文章至此,以公庫報導為基礎,希望透過爬梳近兩年來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抗爭至今的歷程,呈現出這個「撞車事件」背後更長遠的發展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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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林愷悅──黎明幼兒園自辦重劃迫遷案下的少年
日子就這樣慢慢過去了,我們家這個事件自從我爸「血諫」事件後,引起了更多人的注意。
我們家開始掛滿了白布條,溫馨的鼓勵字條和激進的標語。
儼然就是一個社運現場。你問我究竟看到了什麼呢?
這麼多的遊行、守夜、抗議、新聞、名人採訪,
我卻只看到了我父親漸增的銀髮。
重劃黑幕下 看見「生活的」黎明
從黑暗走向黎明:重劃惡法下的黎明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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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風吹,吹真實在土地上生活的人 -民間自辦市地重劃爭議
對抗市地重劃怪獸 公民團體要中市府踹共
民進黨政府迫遷不斷 小英家前人民絕食、以死明志
協尋黎明幼兒園長林金連 抗爭夥伴盼一起戰鬥